看法

法律面前,豬狗平等

有同學曾對我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實是一句廢話,也是一句謊言。我雖然不能完全認同,但也只能說,就這麽一句既廢又假的話,人類經歷了幾千年才想出來呀。從法官對吃狗者的判詞可以看出,不僅人類這種”低等動物”是不平等的,連諸如豬狗之類的”高等動物”也是有等級之分的。 裁判官說,”狗與人類是好朋友,人類對待狗隻的態度,也有異於其他動物”。但狗是不是人類的朋友究竟由誰說了算?由法官說了算,議員説了算,特首說了算,陳日君説了算,大衆説了算,還是每個人都可說了算?而其他動物是不是人類的朋友也究竟由誰説了算?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如果裁判官的一個朋友犯法了,那裁判官對待這位犯人的態度,應不應有異於其他犯人? 我總覺得,認爲”狗是人類的好朋友”的人實在單純得有些搞笑。在人類社會中,我們都知道不可能每個人都是我們的朋友。香港人似乎只知道世上有寵物狗,而不知道有一些兇猛的狗。也許有些人立即會說,兇猛的狗只是少數。那我就跟大家說普通的家狗。在農村,人們養狗並不是把它們當成寵物,也不是專門養來吃。這些狗對主人很忠誠,但對陌生人則很不友善,不分是非黑白,吠了再算。吠還是小事,頂多是嚇着了你。更可怕的是,它已經把你當成壞人,追著你咬。無辜被狗咬的事件,我可聼得不少。我尊重那些把狗視爲朋友的人,就好像我無法干預別人交朋友一樣,但總不能把這些感情加諸於他人身上吧,總不能要求全人類都要把狗當成朋友吧。就好比有些人沒有被中國共産黨咬過,並不代表他可以將中共當成”人類的朋友”,如果有人提出這種觀點,准被民主派咬死。 再一個問題是,朋友固然是不能殺來吃,那不是朋友就能殺來吃嗎?裁判官說,”狗可以不為報酬守護人類及其家人,甚至承擔拯救人類的工作,但你有見過豬和羊這樣做嗎?”裁判官真是一個浪漫主義者,陳某實在佩服。裁判官倒說說看,哪種動物為人類工作會向人類討報酬的?哪種動物曾經因爲薪酬太低、工時太長而罷工示威的?哪種動物曾經爲了更好的收入而跳槽的?裁判官倒說說看,人類有沒有給過機會讓豬羊也能”爲人民服務”?現在的貓狗寵物有多少真的會拯救人類?我只知道,貓變成寵物后,老鼠也不會捉了,甚至有被老鼠捉弄的可能;我也只知道,狗變成寵物后,看家的本領不見了,每天只會搖尾乞憐。這些寵物該殺嗎? 豬和羊因爲沒有”爲人民服務”,所以容許被吃掉。那在人類世界裏那麽多的廢物、廢柴、蛀蟲、人渣,能否容許被吃掉?那些罪大惡極的壞蛋,是不是更應該被扒光了皮來炸?認爲貓狗比豬羊高尚的看法,也實在荒謬可笑。豬和羊最終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變成人類餐桌上的佳肴,滿足了人類無窮無止的口慾,狗和貓卻因爲懂得討人歡心而保住了性命,究竟誰的犧牲比較大?那些認爲狗是好朋友的人,不妨試試分別用暴力對待狗和豬,看它們誰的反抗會大一點。豬,就算刀挂在了脖子上,也沒有咬過人類哪怕半口啊。 充滿”人道精神”的裁判官對”受害”的狗表示同情。難道豬被人殺來吃,其他動物的生命被人剝奪,就不是受害嗎?就不值得同情嗎?裁判官更痛心地指出,”該案不但奪去狗的性命,也傷害了狗的心靈。”裁判官什麽時候掌握了超自然的能力,能通狗的心靈了?就算能知魚之樂的莊子,也從沒發表過誰傷害了魚的心靈之類的言論。 裁判官還指出,”要重判各被告,才能安撫公眾對該案的不安及焦慮。”公衆的不安和焦慮,從何見得?如果狗真的是人類的朋友,那一個人躲著吃”朋友”和公開吃”朋友”,難道就有實質上的分別嗎? 這位裁判官,應該辭職改行當作家才對啊。當不成作家,也可以當慈善家嘛。 相關新聞:《「港有貓狗條例 沒有豬羊條例」 指狗隻異於其他動物》 [tags]狗,法律,吃狗文化[/tags] Technorati : 吃狗文化, 法律, 狗

寫狗文章真不少

前言:繼《吃狗》之後,再發一篇出來。不過這一篇主要是”託物言志”、”借景抒情”,名義上寫狗,實質上寫人,所以假如你以爲我喜歡吃狗是因爲和狗有過恩怨情仇的話,那你可能是個傻子。但基於此文的一些觀點,我們不妨勇敢面對一個問題:狗真的是人類的朋友?接下來,我會另寫一篇新文,談一下我對法官判詞的看法。   說狗是人類的朋友,相信無人反對,恐怕包括大部分的狗也不會反對。當然,關于這一點我只是猜測而已。但是正如人有種類之分一樣,狗也有很多種,有的狗天生喜歡咬人,壓根就不想跟人類做朋友。所以有時候人類根本是一廂情願,自以爲可以與那些狗平起平坐地作朋友,可狗卻不這樣想。一般我們叫這種狗爲惡狗,瘋狗。其實,我們這樣稱呼這些狗,只是爲了排解被狗咬的心頭之恨。  我有不少被狗咬的經曆,願意在此跟大家分享經驗。尤其是今天遭遇了一條史無前例的惡狗後,我覺得這已經變成了我身爲人的一個義務了。今天這條狗咬了我之後跟我說:哥們,你得把我咬你的體會寫出來,否則你對不起我這深情一咬。這句話給我最大的威脅就是,我要是違抗它的”旨意”,它就可能再次以”狗的名義”懲罰我。  做人這麽多年,明白了一點:人是最喜歡講道理的。但是被狗咬了,最忌的就是和它講道理。狗的道理是什麽?就是長了牙,見了人就想咬,不管你是帥哥還是美女。如果你被狗咬到,我除了會惋惜你的不幸之外,也建議你應該學會反省,首先反省自己爲何要被狗見到!這便是狗的道理–當然現在本人跟你講這個道理並不是說本人是狗,即使你認爲本人是狗,本人也肯定不會咬你的。你真的要跟狗講道理的話,就必須講狗的道理,不然你就撒腳丫子跑吧,有多快跑多快。不過我對人類的速度實在沒有信心。其實你不跑也可以的,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你有自知之明—-你是跑不了的,但這又是有代價的,惡狗會再次在你的某個器官上面留下它尊貴的齒印,因爲它早已聽煩了人類那一套狗屁道理。要是女人則要特別小心,因爲它就會習慣性地朝最有肉的地方咬–這絕對是經驗之談。  人類輸在沒有狗一樣的牙齒。這實在是作爲萬物之靈的人類在身體構造上的一個重大缺陷。這樣我們就沒有了與狗平起平坐講道理的條件。歸根到底地說,不能反咬一口,以牙還牙,是我們被咬後很不爽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有一口鋒利的牙齒,我們在被狗咬之後會比較爽一點。  我們沒有狗一樣的牙齒是因爲我們平時不吃骨頭。我們吃完了肉,把骨頭扔給狗,這個動作大多數時候對狗帶有藐視。它們倒似乎是不計小節,有吃便可,于是日吃夜吃,終于練就了一口可以咬人的牙齒。我很懷疑,狗的這種忍辱負重是從人類身上學來的。從此,擁有鋒牙利齒的狗再也不願和我們做朋友。  我估計,人類就是因爲沒有狗一樣的牙齒,才學會了講道理這種本事,以爲天下無敵。但狗就是不給我們面子,于是”天下無敵”的人類被狗咬出一塊大大的傷口,這個傷口讓很多的人也變成了一條瘋狗。  今天體育課不幸遭遇一條大狗。它咬了我,我跟它講道理,說:”兄台,君子動口不動手”。不料,它撲上來再咬我一口。最後我只好忍氣吞聲,向它道歉。怎料狗也善于擺架子,它說它現在沒空,明天再去找它。  明天我將用重重繃帶武裝自己,然後奔赴狗場。 [tag]狗[/tag] Technorati : 狗

誰言狗肉難登桌

今天的新聞說,有人因爲屠狗被捕,特將關於吃狗肉的舊文一篇貼出來。   我知道香港人不吃狗肉,但不知道香港人為何不吃狗肉,也不知道香港有無相關法律條文禁止食狗。另一方面,我又聽說香港沒有法律規定子女必須贍養父母。如果一個不容許人吃狗的社會,卻容許老而無可養,那就實在太可笑了。   本來本文只想講吃狗的事情,因為昨天我家吃了狗。我家,可以說是一個愛吃狗的家庭。我們在香港吃狗已有數次,是偷偷地吃,以免被愛狗人士發現後把我們一家人吃掉。狗肉其實是很好吃的東西,其美味程度不輸給豬肉、雞肉。如果豬肉都已經吃下肚子了,為何不嚐嚐狗肉的味道?狗的”階級地位”未見得要比豬高,罵人就有罵”豬狗不如”的。這就是說豬和狗是同一階層的。所以一句話:既然吃豬,何不吃狗?有某些民族是不吃豬的,因為豬是他們的圖騰,他們的神,一個再怎麼窩囊的民族也不會吃掉自己的神。我相信,香港人不吃狗肉絕對不會是因為狗是香港人的圖騰或著神。   如果說不吃狗肉卻吃豬肉,是因為狗比豬聰明,那這世上比豬蠢的人多的是(比如小混),為什麼不把他們也一併吃掉?這樣就實在有點”達爾文主義”的味道了。而且,你怎麼知道豬要比狗愚蠢?說不定它們是思想者,就像我的朋友小混,一般人覺得這個孩子看上去和豬差不多蠢,但他其實是一個標準的思想者。人,必有一死,但是人執著於生,看不透死,對死神恐懼;豬,亦必有一死,但它們的痛苦只在死的那一瞬間。如果說豬愚蠢就是因為它們的這種”人生態度”,那麼不如說莊子也是一個大蠢貨。   正如濟公所言:吃狗肉是為了讓狗脫離苦海。如果讓狗脫離”人世苦海”也要下地獄的話,那我不下地獄,谁下地獄?所以,我吃狗肉吃得很安心,沒有任何罪惡感。如果人和狗死後都有靈魂,那麼也許我死了之後,可以跟那些被我吃掉的狗來一場辯論,題目就是:冥界應否立例規定子女必須供養父母。   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請那些愛狗人士不要殺了我。如果你們恨我,那就讓我活久一點,在人世苦海中承受更多的苦難。 相關閲讀:《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吃狗肉要坐监,荒唐!》 《豬和狗的對話》 《我不怕玷污自己》 update1:又有一堆恨我的人浮出來了: update2:留言請自重,不要因爲你一個人丟了香港的臉。 update3:再加幾個傻逼來源地: update4:有朋友告訴我,discuss那邊掀起了罵戰,而不再是一邊倒。其實我第一次去看了之後,就沒有再去看過,不是無法面對這些人的辱駡,而是覺得實在浪費時間。我要是無法面對,早就把留言禁了刪了,再脆弱一點可能整個blog都關門大吉了。這次我又特地過去看一下,發現原來少了傻逼在我這邊留言是有原因的: 請大家不要在blog友留言,因為我唔知佢會唔因為咁會得你地的ip…..blog友連吃狗肉也會黑你ip便分分有之 在這些頭腦簡單的人看來,吃狗的人就會吃人,吃自己母親,是野蠻人。現在又多了一個搞笑的傢伙認爲吃狗的人連黑客這行都會干。對這些自稱很有文化、很有point、很有邏輯的人,我實在”汗流浹背”。其實不用留言,只要看了我的blog,統計裏都會記載IP。但我決不會心胸狹窄至此,要用這些手段去攻擊別人。我甚至懶得去查看這些人的IP。我用統計工具查看的是訪問來源,所以我知道傻逼都是從哪裏來的。還有,問心無愧、做足準備,又何懼被人黑呢?否則,在網上豈不是每天都提心吊膽? 你們有太多機會表現你們的文明、文化、博愛,卻不斷錯過這些機會。你們已經變成比你們口中的野蠻人更野蠻的人。恭喜恭喜。 [tags]狗,吃狗文化[/tags]…

關於合氣道

我對合氣道這東西不了解。其理念其實沒什麽新鮮之処,無非是以柔制剛,非蠻力之類,大概和中國的太極拳差不多,但合氣道則似乎更吹噓其神秘性。現從上海國際合氣道愛好會的介紹中摘抄幾句給大家欣賞一下。 “合氣道不在力量上與對方相爭“,究竟是不想在力量上相爭,還是無法在力量上相爭呢?任何武術都不可能不需要力量,而且可以說武術就在於對力量的使用,就算”以柔克剛”,也說的是將對方之力轉化為自己的力。也就是說,沒有力,哪有武術可言?合氣道,難道就真的凴一股氣?簡直放屁! “我們做練習的每個技能,如果做法不對或沒注意的話即變成危險的技能。所以我們發誓,即使知道合氣道的秘訣但決不使用。”是真的有這樣的秘訣不使用,還是故作神秘?一個強調老少咸宜的健康運動,爲什麽會有危險的秘訣,還要發誓決不使用?我學會了你們的秘訣之後就拿來害人,難道就所向無敵不成? 關於實戰,”實戰怎麽做?類似的提問很多。因此這個詞被用的很多,可是我們希望”實戰”等詞彙不要輕率的說出來。所謂實戰,如果以大的規模說就是戰爭,如果往小的方面說,就如街頭流氓糾纏等。”可是又說合氣道”目的是制止對方的暴力“,制止對方的暴力就是一種實戰啊。把”實戰”定義為戰爭或者流氓打架,顯然就是在逃避問題嘛。 柳龍拳同學可以說是合氣道的極品啊!他不僅催眠了別人,更催眠了自己。 [tags]合氣道,武術[/tags] Technorati : 合氣道, 武術 Ice Rocket : 合氣道, 武術

該不該把程翔和六四放在一起

據説程翔以前是個愛國的左派,自89年六四民運之後,因對當局的處理手法感到失望而辭去文匯報的編輯一職。如果要說程翔和六四有沒有關係,那當然很有關係。 程翔被抓,和六四血案,據説都是中共製造的冤案。所以程翔一案和六四事件也是有關係的。 但我還是認爲不應該把釋放程翔和平反六四的呼籲放在一起。平反六四的口號呼喊了十六年,沒有什麽實質的進展,以中共對此事的忌諱,恐怕一時半刻不會得到平反,還要再等十六年,十六年之後再十六年……但程翔有幾個十六年。把釋放程翔和平反六四捆綁一塊,那豈不是要把程翔玩死。來點陰謀論的説法就是,你們四五行動、支聯會居心何在啊! 有一些搞民主運動的人就是太蠢。比如把自己和大騙子李洪志捆綁在一起,為大騙子申冤簡直愚昧透頂。把李洪志當成自己人,那是害了自己;把程翔和六四捆綁一起,那是害了程翔。 民主派怎麽還沒有醒悟。2003年的七一上街之所以能凝聚力量,那是因爲萬衆一心,都為反二十三條立法而戰;此後幾年的七一上街越來越少,就是因爲沒有一個共同的焦點,導致力量分散。如今把釋放程翔和平反六四的要求擺在一起,又是同樣的蠢事。 如果真心爲了程翔好,那就應把平反六四放一放,全力營救程翔。平反六四少喊一兩次不會有什麽損失,那是場持久戰,關鍵在於耐力。而程翔一案,要速戰速決。 [tags]程翔,六四,愛國[/tags] Technorati : 六四, 程翔 Ice Rocket : 六四, 程翔

人民幣,比港紙貴

我不是學經濟的。我只知道人民幣升值對美國有利,而不知道是否對香港也有利。隨著人民幣的升值,港幣相對美元而言沒有變化,但相對人民幣而言卻貶值了。 以後香港的商場再打著”人民幣等值港幣”已無法作爲招徠,反而在大陸拿著100元港幣已買不到標著100元的貨品。也許再過些時日,連大陸的乞丐也會打著牌子拒收港紙了。 我唯一可以想到的好處是,大陸物價越來越高,香港人會更多地留在香港消費,而非北上。當然要找姑娘的,還是要北上。 有一些炒貨幣的人,因爲人民幣升值有利可圖,所以一直在鼓吹。香港是應該考慮一下,港幣要不要和人民幣挂鈎了。或者乾脆取消港幣,改用人民幣。那樣,香港和中央的關係就更緊密了…… [tags]人民幣,港幣[/tags] Technorati : 人民幣, 港幣 Ice Rocket : 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