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

偶遇

你知道一個人的名字,不代表你認識他;你認得一個人的面容,也不代表你認識他。只有在你能將一個名字正確的掛勾到一張面容上,你才算真正認識了這個人。 今天從葵芳坐巴士回家時,有一個女孩子轉過頭來問我認不認得她,我猶豫了一下,她便問:你是陳奉京吧? 我點頭。她覺得我是不認得她了,於是沒再說話。 我不是完全不記得她,但的確不記得她的名字了。我只記得她應該是我中四中五的同學。 幾年前,和興寧一中的老同學在興寧城的某一間酒巴裡舉行聚會。我坐在一角和幾個同學敘舊。忽然有位同學過來跟我說,這間酒吧有人認識我。然後我走過去和那個人相認,她給我講了一些陳年舊事幫助我回憶,可我只對那些事有些模糊的印象,而對她,我卻怎麼也記不起來。 對那些記得我但我卻不記得的人,我只有深感抱歉,是這世界變化快。 電視劇有這樣一個屢見不鮮的情節:突然有一個女人出現在男主角面前。那個女人說「嘿,你認得我嗎?你看,這是你的兒子。」但願這種事情永遠不要讓我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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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世界

墨竹色青是我表哥,在北京讀研究生;樹蛙是我在城大的同學。 他們不曾相見更不曾相識,可是竟成為了朋友。這當然不足為奇,因為通過虛擬世界,女兒也有可能正在和父親網戀。

趁他不在

趁丹尼士去了北京,說說他的壞話。 丹尼士這個人主要有三個特點:傻,蠢,笨。孔子說「無友不如己者」,說得不對。假如身邊的人都比自己厲害,那還了得,那種日子是人過的嗎?所以交友當如丹尼士,和丹尼士這樣具有以上提及的三個特點的人交朋友,才能發現上帝待我不薄,生活才能愉快地進行下去。 正因為從丹尼士身上我已經獲得了至高無上的優越感,我心滿意足了,所以平時讓丹尼士占我一點便宜欺負我一下,我都無所謂了。我當作代上帝向他補償。 丹尼士去北京前說,到不到長城無所謂,但一定要到天安門自焚,抗議馬英九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這些天我都特留意北京的新聞,看看慾火焚身中的丹尼士姿勢帥不帥,如果不夠帥就要再來一次,直到看起來很帥為止。 噓,別讓丹尼士聽到了……其實讓他聽到了也沒關係,因為那個傻子未必知道自己是丹尼士。

多謝

事情荒謬到一定程度就沒人信;冷笑話冷到一定程度就會有人笑。ATV<真係笑話>就是這方面的代表。 <真係笑話>這節目的笑話之爛是日月可鑑,無人能出其右的,但所有爛笑話其實都只是鋪墊,最後的「多謝」兩字才是壓軸。在「真係笑話」這一標題和爛笑話之間的強烈對比下,「多謝」才是節目的精華所在。 現在,我和丹尼士每當講完一個冷笑話,都不忘用「多謝」兩字來提醒朋友:剛才所講只是一個冷笑話。這是職業道德的一種。 其實,除了<真係笑話>的李力持和田雞文,陳某也是講冷笑話能講到令人笑的人。朋友以前總是這樣評價我:夠爛,爛gag王這個稱號一百年內沒人能取代你。他們太抬舉我了,我要趕在他們開口表達敬意之前表達我的謝意。 [tags]笑話,冷笑話[/tags] Technorati : 冷笑話, 笑話

火車和地鐵

B:坐火車比坐地鐵好。 C:為甚麼? B:因為坐火車有景看。 C:不對,坐地鐵也有景。 B:甚麼景? C:荔景。 多謝! [tags]笑話,冷笑話[/tags] Technorati : 冷笑話, 笑話

2345902046 d9f9076b04 m 沒問題

沒問題

我們又有了一句新的口頭禪:沒問題。 在夜晚的油麻地的一條街上,我們戴著墨鏡漫步。對面有一個嫖客正和一個妓女在商討價錢。我們停下來,望著那邊。 「沒問題的,不用怕羞。」對面一個外國人正操著標準的粵語向我們走來。 然後他在我們面前停下來侃侃而談:「夜晚戴墨鏡是沒問題的,是一種style,明星也是這樣戴的,一點問題都沒有。明星是人,我們也是人。」後來他還說到Bobo,笑了一笑就溜進了後面的一棟大樓。我們和他揮手道別。看來,阿嬌不如Bobo知名。 「沒問題」就這樣成為了我們的口頭禪。我們還想了一些情境,把「沒問題」運用到其中。比如,上高人的課,我們對高人說:老師,我們不明白。高人答:沒問題的,老師我也不明白。 後來我們去旺角的一個球場看人踢球。那場球剛踢完,穿橙色球衣的一個傢伙突然提起垃圾筒,千里走單騎,要打穿藍色球衣的一個傢伙。一位朋友見此情景,說,提著垃圾筒跑這麼遠去打人,真傻。然後我們就說,沒問題的。 「沒問題」用途廣泛。比如有個叫詹建業的警察告訴你,警署有蛙人打人。你就可以對他說,沒問題的。 這句話寫成書面語其實沒有那麼生動。口語是這樣說的:冇問題架。但是我又不得不說,就算用書面語寫出來其實也是沒問題的。 回家時,坐車居然坐過了站,忘了下車。平時拖著疲憊的身體,在巴士上睡覺也不會忘了下車,今天居然因為發呆而不得不到總站下車。看來,我是真的失戀了,失戀然後失魂。 但我安慰自己說,冇問題架,失戀係冇問題架,明星都會失戀啦。 (注:如果你打算告訴我,沒有相戀過就沒有可能失戀,請你看這篇)

多給我一個腦袋

那接連不斷的功課快將我壓垮了,腦袋開始不夠用。 這一個學期從開始到現在,幾乎沒有停下來過。大部分的星期六日都是在城大度過的,大多數時候都是六七點才回家,做完一科,另一科又來了,所有報告都做完時,期末的論文和考試又來了。人們在忙碌中尋找到人生的意義,我卻越忙碌越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些甚麼。我有多少時間可以停下來思考?在某種意義上,我已經死掉了。那個拖著行屍走肉的不是我。 付出了更多的汗水在學業上,卻不見得有甚麼回報。第一份報告是第四周的文學,我和組員從開學就開始找資料,但最後做出來的成績卻很差。報告完後,老師說,頂多是B-。後來文字報告交上去,老師的最後一句評語是「有潛質」。這對於我而言是負面的評價,意思就是我們做得不好。我不要「潛質」,只要收穫。 現在的日子越過越沒生活樂趣可言。和學校的狐朋狗友吹水幾乎是唯一的樂趣,我們可以為「真系笑話」的「多謝」兩字笑得前仰後翻,可以為高皓正一句「地球叔叔病左」笑得地動山搖,然後到了星期五就瘋狂地想辦法忘記學校的一切。然而很不幸的是,星期六多半又要回到學校去。最為可怕的是,那些沉重的功課還會變幻成鬼魅,在每一個夢中飛來飛去。唯一的釋放也許就是夢遺,但是當你醒來,你會發現那只是場春夢,而且你又要為你弄濕的內褲煩惱了。春眠不覺曉,處處蚊子咬。蚊子是抽象的,它象徵所有咬著你的煩惱。 我真正認識到了,讀副學士絕不比讀中七輕鬆。這大概是我唯一的收穫。 樹蛙勸我說,project是沒可能完美的。她說得沒錯,應該說世上所有事情都不可能完美,完美本身其實也是一種缺陷。但是這個世界總是希望我們完美,包括我們的老師也是這樣要求我們。這個世界的遊戲規則就是這樣,只要一分,就能分出高下,分出勝敗。完美主義不是天生的,是現實逼出來的。 為了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做一些project時我變得很霸道。和某同學唯一的不同是,我不會一邊很霸道,一邊怪組員不做事。我的霸道剝奪了我的朋友自我發揮的機會,而我的霸道卻又沒有為他們爭得更好的分數。害了你們,我很抱歉。 「九九」說大學需要我。謝謝你的讚賞,九九。但事實是,大學絕不缺我這樣的人,世界也不缺。我也很想令自己相信,大學需要我。但這沒有用。我的脾氣有時固然很像小孩子,很幼稚,但我已經學會別把自己太當一回事。大學需不需要我,「九九」說的不算數,我說的更不算數,就算是我的老師說的也不算數,只有分數說了算數。但是,美女肯定需要我。 上天對我太不公平了,為甚麼我不是九頭怪,為甚麼我沒有三頭六臂?今晚做夢,我一定要變成九頭怪,並生出三頭六臂。 oh,my god,我居然還寫網誌浪費時間。牛仔很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