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提醒穿著性感的女士,無論閣下是本港居民還是來港旅遊人士,閣下的性感穿著極有可能違反了「香港入境條例」第68條:凡穿著性感的女性,皆不得入境;在香港境內穿著性感的女性,一經發現,入境處亦有權將之立即遞解出境。
以下圖為例,圖中紅色箭頭所示之女性,上衣幾近透明,透出胸圍,下身穿超短熱褲,腿部大面積外露,如此著裝已符合「香港入境條例」第68條所規定之「性感穿著」的標準,即圖中此女已經觸犯了「香港入境條例」第68條,應由香港入境處立即遞解出境。各位香港市民遇到這種穿著的女性,不要猶豫,不要啞忍,除了拍照放上網之外,請馬上報警,一同維護香港法律和中華正統的尊嚴。
對,又是朗思,我的葡萄病又發作。朗思原貼似乎已被刪除(這就是自信的表現!),我上朗思facebook找,找來找去沒找到,上圖是一位網友的「立此存照」。
反對擴大自由行,本來是理由充分的事,無論來的是好人壞人、男人女人、窮人富人、俊仁卓人,都不是已經飽和的香港能夠容納得下的。朗思的表達手法,反倒讓反對擴大自由行增添了穿著歧視的意味,成了不合理的事情,和主場新聞用數據說話相比,水平真不是一兩個檔次的差別。
鄭重提醒穿著性感的女士,無論閣下是本港居民還是來港旅遊人士,閣下的性感穿著極有可能違反了「香港入境條例」第68條:凡穿著性感的女性,皆不得入境;在香港境內穿著性感的女性,一經發現,入境處亦有權將之立即遞解出境。 http://t.co/thKgFtCR
鄭重提醒穿著性感的女士,無論閣下是本港居民還是來港旅遊人士,閣下的性感穿著極有可能違反了「香港入境條例」第68條:凡穿著性感的女性,皆不得入境;在香港境內穿著性感的女性,一經發現,入境處亦有權將之立即遞解出境。 http://t.co/thKgFtCR
邊撚度有第68條? 主場那圖在香港澳門談"國際旅客",相比他國城市是有取巧. 至於立場之爭,在此從略 RT: @hohoho_KLY: RT @陳牛: 穿著性感的女士請注意 #朗思 #自由行 http://t.co/DeVxeSmt
入境條例沒有第68條的 RT @hohoho_KLY: RT @陳牛: 穿著性感的女士請注意 #中港關係 #城邦自治 #擴大自由行 #朗思 #自由行 http://t.co/cy8ScFbQ
RT @陳牛: 穿著性感的女士請注意 #中港關係 #城邦自治 #擴大自由行 #朗思 #自由行 http://t.co/wUVqcZdO
RT @陳牛: 穿著性感的女士請注意 #中港關係 #城邦自治 #擴大自由行 #朗思 #自由行 http://t.co/wUVqcZ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