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誌年會終成事
和兩年前設定的目標一樣,這一次的網誌年會非常平民化,討論的話題也多與生活息息相關。晚上的節目邀請到了袁彌明,她其實也是一名活躍的blogger。她演講時我睡著了,直到提問環節我居然醒了過來,正好聽到她說她一天的大部分時間都在電腦前,我便睡眼矇矓地問她是否感覺自己是宅女,她說她應該是乾物女。

和兩年前設定的目標一樣,這一次的網誌年會非常平民化,討論的話題也多與生活息息相關。晚上的節目邀請到了袁彌明,她其實也是一名活躍的blogger。她演講時我睡著了,直到提問環節我居然醒了過來,正好聽到她說她一天的大部分時間都在電腦前,我便睡眼矇矓地問她是否感覺自己是宅女,她說她應該是乾物女。
你看到的這張照片並沒有發生靈異事件,船上兩人手中提著的,從水中露出來的手,的確屬於一個人,確切來說是一個死人。
中國人確實很有生意頭腦,人的任何需求在中國都有辦法變成一樁生意。多年前中國實行強制火葬,火葬業頓時成了香餑餑,各地火葬場紛紛推出各種火葬套餐吸引顧客,很多地方更不斷出現搶屍的壯觀場面。

眾所周知,同一招對聖鬥士是沒用的,但原來「性鬥士」的同一招卻可以百試不爽。做愛能轉運這種上世紀的誘姦手法,至今竟然仍有市場。
很多人能說得上自己喜歡甚麼類型的人,比如長頭髮的喜歡,短髮的不喜歡,雙眼皮的喜歡,單眼的不喜歡,大胸的喜歡,沒胸的不喜歡,嘴角有顆痣的喜歡,沒有的不喜歡,腳底刺著反清復明的喜歡,沒刺的不喜歡。我覺得這事情有點不可思議,因為我就說不上自己究竟喜歡長髮的還是短髮的,長髮有長髮的秀麗,短髮也有短髮的可愛,我唯一能夠確定的答案是:我喜歡女的。 不知道從何時起,我看到滿大街的電髮女郎,隨之而來的是嚴重的審美疲勞。如果說一個直髮的美女我會望兩眼,那麼,電髮的美女我頂多只會看一眼。我確實就快分不出她們還有甚麼不同。在個性解放的時代,人卻變得愈加雷同。 大概兩年前,豆腐也去電了頭髮,在那群朋友的女孩子當中她算是最後一個電頭髮的。我不能昧著良心說曲髮不好看,其實是好看得很,而且這種髮型幾乎適合任何一種類型的女性甚至男性--事實上電髮的問題也就在於此。 到了今年,豆腐總算「改邪歸正」,重新拉直了頭髮。然而我卻發現另一個人居然也去電了,而且好像還染了點顏色。曾經有人在我面前說這人不化妝的,我說是啊,她天生麗質。人上到大學,學校不再管學生的外表,別說奇裝異服,就算把自己變成奇珍異獸也可以,但她不化妝,不電髮,一派自然。這人曾經問我,我到底喜歡她甚麼。最簡單的答案當然是「你真好看」,但這是說她只是一個花瓶,買回家擺在大廳最好,所以我沒有這樣回答。我一直想告訴她:你很獨特,你不隨大流‥‥ 從頭髮能看出一個人的性格,髮在變,人也在變。在狂風肆虐的時光裡,最重要的不是保持體態或保持通話,而是保持髮型。

記得windows vista推出前,微軟曾贈送裝有vista的notebook給數位美國blogger試用,notebook也歸他們。當時就有blogger不買微軟帳,拒絕接受微軟的禮物。如今windows 7的遭遇卻和當年的windows vista大相逕庭,前者可以說已經成為寵兒,各方都對微軟新推出的這個操作系統讚不絕口,其中不乏blogger的聲音。win 7的好評如潮和奧巴馬獲諾貝爾獎有共通之處,都是得益於前作的惡劣表現。 微軟香港上個月竟也少有地搞了一個本地blogger聚會,介紹windows 7,而我作為一個文藝青年,竟也在邀請之列。 聚會假銅鑼灣一家酒吧中舉行,頗近地鐵站,不過我倒更想去微軟公司見識一下。 windows 7比vista有很多改善,不僅是在介面上,google一下(我是否該說bing一下才對)就能找到大量相關資訊,在此我就不一一介紹了。其中我覺得最酷的是多點觸控。自這世上有了iphone之後,用手指玩遊戲似乎成為了潮流,現在裝個windows 7也能這樣玩遊戲,當然,前提是你有觸控顯示屏--這個應該很貴,酷是一種奢侈品,要付出代價的。但是我想,這個功能可能並不適合女性,因為女性喜歡留指甲,顯示屏會「很受傷」。多點觸控功能當然不僅是用來玩遊戲,在操作上也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圖中兩位兄臺正在試用多點觸控操作) (通過多點觸控操作來看地圖也很酷,真有指點江山的感覺) (後來,在多人胡亂塗畫的情況下,終於出錯了,這說明多點觸控並不等於多P觸控) 大家用windows或多或少都碰到過一些惱人的問題,當晚看到微軟人(這個說法沒有其他意思的)在給我們示範建立home group和聲音操控時出錯真是相當解氣,全場都忍不住大笑起來。對於微軟,bloggers有時確實是很不給面子的。但微軟人應該欣慰的是,在北京奧運上都出現過的著名藍屏至少在今晚沒有出現。 說到出問題,windows 7的疑難幫助功能也有相當大的改善,叫作windows trouble shooting…
聽朋友說他會考原來有14分,達到了升讀中六的最低要求,可是跑了很多學校都沒有要他,後來才逼不得已只好去讀副學士先修課程。 假如他當年沒那麼倒楣,那他就沒機會認識現在的一群朋友和女朋友。當然啦,如你所知,他也就不會像現在那樣深深地愛上我。在這個故事之後還得用另一個故事來解釋。 另一個故事的主角是一隻黑猩猩,有一天他在森林裡漫步,不小心踩到了長臂猿拉的大便,正當黑猩猩為此極為沮喪之時,長臂猿出現了,他溫柔地幫猩猩洗乾淨了腳,後來他們就彼此相愛了。從這個故事我們知道是甚麼讓兩個個體相遇,沒錯,是猿糞。 兜了這麼大一個圈兒,只是要說明緣份這種東西。所謂緣份其實就是這麼回事,是你在原本不會出現的地方,遇上了原本不會遇上的人。命運並不總是折磨人--要不然造物主就該是一個虐待狂才對,命運有時也安排一點甜頭給我們吃。猿糞就是這點甜頭。緣份之所以是甜頭,是因為假如那人並不是你想遇見的,你就不會稱之為緣份。 副學士的第二年,我本來被分在3班,為了嘻嘻,我千辛萬苦找人來對調去5班。但是我和嘻嘻的關係毫無發展,而我卻搭上了妹妹。這說來也算是緣份,5班本不是我該去的地方,妹妹本不是我會遇上的人。 只是這緣份太短,短得用一根手指足以丈量,她現在去了中大,而我成了無業遊民,這是兩種世界的人。事實上在分道揚鑣之前,我們已經切斷了關係,但無論如何,她是上帝安排給我的驚喜,上帝這老家伙已待我不薄啦。那位被迫讀副學士先修的朋友,如今遇上了我,上帝對他也不薄啦。 [tags]緣份[/tags]
秋雨說: 我知道那些人一定會在網站趁機鬧事,誣陷我『反對請願』,但我出於良知,不能不發言……我心裡非常清楚,我做得一點兒也沒有錯……他們又在海內外報紙上大規模就此事造謠,後來又偽造了我『假捐』事件……至此我豁然醒悟,我與他們,不是什麼理念分歧,而是本性上的敵對。我在今天能重新發現他們,使自己的人生意義更完全。因此,我會繼續與他們周旋下去,絕不放過。我很可能失敗,因為很少有人支持我,包括官方,包括全國傳媒,但我不怕。天地間總有正義。 來源: [tags]余秋雨[/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