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

勿借我刀殺仇敵

香港可能沒幾個人認識和菜頭,但他是國內比較出名的blogger。他的文章在豆瓣九點經常排在前面,說明人氣很不錯。 幾天前,他的一篇《公民收費記者全記錄》全無自己的文字,只是收錄了別人的文章,都是批判佐拉的,其中一篇是我的《公民記者走啦》。好一個借刀殺人。沾他的光,我的blog那幾天的瀏覽量暴漲。 我知道和菜頭早在韓寒大戰白燁的時候,當時覺得他寫得還不錯。反正當時寫那兩人罵戰的不少,但我看得下去的不多,和菜頭卻是其中一個。第二次見到和菜頭時又是因為罵戰,只是戰場已變,角色已換。和菜頭終於做了主角,對手是出名火爆的老羅。我特喜歡看人掐架砸板磚,尤其是那種本是朋友後來翻臉的。和菜頭和老羅這一對原本稱兄道弟的爺們打起來了,主要是因為有第三個男人,那個男人是方舟子。 方舟子以前打假,我覺得他是一個英雄。後來他打假打到中醫身上,全盤否定了中醫,我覺得這是一個瘋子。我看了他出席鳳凰衛視關於偽科學的辯論,一臉傲慢的表情,但說話論據不充分,說服不了人。或許他根本不屑於說服他的對手,但是假若如此,你方舟子又何必出席?我最不喜歡方舟子的地方是,他開的新語絲論壇全是一己之見,容不得半點異己之見。老羅就為這麼一個男人和和菜頭打起來了,所以非常有趣。而且最有趣的是,另外又有兩幫男人為了這兩個男人打起來了。所以看老羅和和菜頭打架,不僅要看他們自己寫的文章,還要看後面的回覆。 我不否認在對方舟子的態度上,我是站在和菜頭一邊的。果然,後來老羅和方舟子也鬧翻了。老羅形容方舟子是娘們。整件事終於一清二楚,之前老羅和和菜頭打架不是為了一個男人,而是為了一個娘們。和菜頭看到這樣的結局,不知有何感想。 自從和菜頭和老羅打起來之後,我就一直在看和菜頭的「槽邊往事」。後來的國奧隊群毆事件,和菜頭罵足球記者馬德興不是一個合格的記者。我不認同,就在文章後面留言,不到半個小時就被和菜頭給刪了。和菜頭喜歡刪留言,我是早有耳聞,但也是第一次親身見識到。一次已夠,從此不再看和菜頭,直到我發現我的文章被他收錄了。所以和菜頭其實就和他的敵人方舟子是一副德性。所以我們從中知道,同一副德性的人往往是最容易咬起來的。 和菜頭和佐拉也有過節。和菜頭的google adsense帳號被封,於是佐拉譏笑他,並滿懷自信地挑逗和菜頭。他說,他的adsense就點不爆。和菜頭一怒之下號召眾粉絲很快就打破了佐拉的adsense點不爆的「神話」。老實說,這件事上佐拉是該死,誰叫你幸災樂禍呢。不過佐拉有點小聰明,當自己的adsense也被點爆了,就不再提當日自己是如何挖苦和菜頭的,而把矛頭直指google。可見,佐拉那種不認賬的性格早在之前已有所顯現,只是當時我並不怎麼反感,反而我支持他對撼強大的google。我認為他有權拿回未點爆之前的廣告收入。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和菜頭收錄我的《公民記者走啦》是出於他對佐拉的私仇。我也很記仇,不知貴人和菜頭可否記得曾經刪過我的留言?從對待異見的氣度來看,和菜頭不如佐拉。 [tags]和菜頭,佐拉,罵戰,blogger[/tags] Technorati : blogger, 佐拉, 和菜頭, 罵戰

compressed女性為毛澤東點菸 禁止播煙

禁止播煙

這個史上最偉大的機構最近又有新舉措,就是禁止影視作品中的吸煙鏡頭,要實現所謂的「無煙影視」。我馬上就想到以後關於毛澤東、鄧小平的紀錄片都很難再公開播放了。

他不是他心目中的公民記者

佐拉說,他不是我們心目中的公民記者。這句話至少包含兩層意思:1,「我」是公民記者;2,只是「我」和「你們」心目中的標準不同。 佐拉在這篇回應質疑者的文章中有一句「我曾經是公民記者,我不否認我在重慶的最牛釘子戶報道中是作爲”公民記者”的身份,也不否認在報道廈門市民反PX遊行中的公民記者身份,我只在某些時刻是獨立的公民記者。」我沒有搞錯的話,這應該是他第一次直接承認自己是公民記者。但是在他過去的文章,卻有另一套的說法。 他在2007年3月撰寫的《關於我的報道風格和動機》一文中說「我不是一個記者,我只是一個記錄者」。文章寫於他剛剛因為報道重慶「釘子戶」而成為「公民記者」不久。他在同年6月的另一篇文章裡寫道「他們問我是否認爲自己是”公民記者”,我說我不是,我只是來玩的,我認爲公民記者應該比我專業,應該更獨立,公民記者應該不爲自己的衣食擔憂,最好是屬于那種收贊助都不會被贊助者左右的獨立媒體的組織下的記者」。文中的「他們」是NBC的記者,NBC的記者會采訪佐拉也是因為他報道「釘子戶」一事。 佐拉對自己是不是「公民記者」就持前後矛盾的說法,又何以說服別人呢?他現在說得理直氣壯,就和他說當時是偷偷去重慶的一樣理直氣壯。「不否認……」,「不否認……」,「有時是……」,「曾經是……」。他不斷在各事情中轉換身份,讓人暈頭轉向,卻又交由讀者去自行判斷。 我們知道,一個球員不可以參與足球賭博,儘管他在球場外的身份只是一個普通的公民,而並不是球員。中國公民周曙光可以有多重身份、多個面具,可以是「公民記者」,也可以是「收費記者」,但這些身份之間並非總是完全獨立互不影響的。葉劉淑儀2003年在任時做錯了事,之後下臺跑去美國讀書,現在又回來香港政壇,我們不可能因為她現在不是政府官員而忘記她做錯過的事說錯過的話–這是她為什麼過了四年還要向香港人道歉的原因。 佐拉的名氣,及其所受到的信任,是基於他以所謂公民記者所作的報道。然後他借此去做一些具有盈利性質的事情,是對自己之名氣及網友之信任的揮霍。他說「我在被邀請和提供路費去和拆遷維權戶商量購買話題廣告的時候我就不是公民記者的身份,我這個時候和一個拿人錢财替人消災的殺手沒什麽區别。」(《我不是你們心目中的公民記者》)他應該弄清楚,他現在能去做一個「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殺手」,其資格、資本來自於他作為公民記者時所獲得的名氣和信任。所以他在做「雇傭殺手」時不可能完全拋下「公民記者」的身份不理,這兩種身份之間是有關聯的。「公民記者」的身份盡管並不神聖,卻也不是用來渾水摸魚的。請謹記這條法則:出來行,遲早要還。你把從「公民記者」身份所得到的東西消耗在 「雇傭殺手」的身份上,是自斷經脈、自廢武功,而你的雇傭殺手身份也必將會把你的「公民記者」身份帶上末路。沒有了「公民記者」的佐拉,會有「雇傭殺手」的佐拉嗎? 佐拉一邊做公民記者,一邊又搞收費,就好比一個男人娶了個賢妻良母在家為他生孩子做飯洗衣服,又要跑出去鬼混尋找刺激,兩手都要抓。 他在文中列出網民對公民記者的幾種誤解。我不知道他從何總結而來,反正我從未有過那些誤解,而我卻感覺到他在避重就輕。 我可以將他總結的那幾點改成以下幾點,同樣可以作為對記者的誤解: 記者是國家授權的一個專業化的職業,記者身份是國家授權的身份; 記者是終身名譽; 記者代表正義的俠客; 記者代表客觀; 記者是和武俠小說中的不用考慮衣食住行的有錢有正義感的俠客(中産階級?); 記者不是國家授權的,也不是終身榮譽;不代表正義,也不代表絕對的客觀,更不是小說中的俠客。這就是說,他說了廢話。說廢話的人通常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回避更重要的問題。 香港獨立媒體的葉蔭聰邀請周曙光來港做過訪問,他說,周曙光對公民記者的概念並不清晰,有時甚至很混亂。我在《公民記者走啦》一文裡,更主要的就是證明佐拉不是佐拉自己心目中的公民記者,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但佐拉卻以為我證明的是,他不是我心目中的記者。 佐拉在幾篇文章中散散拉拉地提出自己對公民記者的定義,比如他說公民記者不再是旁觀者,而是參與者,但是他在重慶「釘子戶」事件中參與了什麼?看看香港獨立媒體的記者,他們本身就是天星、皇后碼頭的守衛者,而不只是拿部相機在旁拍個不停的人。又比如他還說到公民記者應該是獨立的,但他卻在公民記者可否收費的問題上提出公民記者可以代表當事人的利益。他甚至幹脆以自己有時不是公民記者的論調來敷衍了事。再看看香港獨立媒體,給他們提供資金支持的是一群真正自愿的公眾,而不是某次事件的當事人。他們在邀請周曙光來港接受采訪時甚至還向他提供資金,而不是反過來向周曙光這個「當事人」提出資金支持的要求,除非周曙光好意思反過來說是他們邀請他來采訪香港獨立媒體的。所以,周曙光一直不是他自己心目中的公民記者,更不應該是任何人心目中的公民記者的曙光。 他去報道重慶「釘子戶」,收到了來自各方網友的捐款。這說明中國並不缺乏支持獨立媒體的人,只是尚未形成像香港獨立媒體那樣的力量。網友自愿捐款本是獨立媒體極佳的資金來源,但他卻在《2007年通稿》中絕口不提此事。於是喜歡鉆牛角尖的「胡老師」指出他是收了捐款才去的,把時間的前後弄錯了,但我覺得並不是大問題,最主要的是你的確收了捐款,而這筆捐款有助你成事。我之所以質疑佐拉是否心虛了,是因為我覺得他不提網友捐款一事是暗示他今天能從「公民記者」轉為「收費記者」不拜任何人所賜–以致收費也能收得比較心安理得。公民記者是普通人,但不能忘恩負義。 周曙光如果真心想成為一個令公眾信服的公民記者,還得多向香港獨立媒體取經,而不是跟異見者不停地辯論自曝其短。周曙光甚至可以考慮加入香港獨媒,在國內成立分支,我相信他們也需要來自大陸的獨立報道,也相信他們愿意對大陸的獨立記者提供援助,前提就是你不是一個騙子。…

逼沒有高低之分

無無聊聊,就一個人進城大的商務書店看書。有一本書書名很特別,翻開來看其解釋,原來是幾個粗口字的變音。不過到底我還是把這個書名給忘了。 粗口是每個地方的文化中最生動的部分之一,看上去好像不同地方的粗口都大同小異,但研究一個地方的文化不能不研究當地的粗口,而且粗口背後可能還有一些有趣的故事。從蟑螂可以得到的啟示,最底層的往往是生命力最強的,所以別看粗口很俗,但它們卻可能是源遠流長的。不需要書的記錄,粗口自然會流傳下去。只是粗口的含義可能逐漸被淡忘,只剩下滿足一時快感的功能–當然這也是它最重要的功能,而且常常正是此功能太過強大而使其含義給淡化的。那本書做的,就是解釋各個粗口的含義。看這本書的過程,各位可能會不斷地恍然大悟:啊,原來是這樣的。那種感覺,猶如第一次看毛片。 我隨便看了幾篇,關於「低B」的解釋我並不太認同。作者的看法是,B應該是「屄」。眾所周知,京罵的「傻B」之B的確指的是「屄」,但「屄」似乎不是南方地區流行的字眼。客家話說的是「膣」,廣東話說的是「西」,雖然與「屄」乃同一物,但不同字不同音。而且「屄」的粵語讀音也應該不是B。何況屄哪有高低之分?難道高屄就是所謂的「天國的西西」?如果說「低B」指的是低智商的屄,那麼作為粗口,未免又太累贅了,不如傻字來得簡潔。有個傻字不用,反而將「低智商」省略成「低」,我認為創造者本人就夠低B的。 我從所看的幾篇發現該書的特點就是盡量將粗口和生殖器扯上關系,比如作者認為「頂你個肺」的「肺」與「西」音似,故「肺」其實也是「西」。生殖器可以獲得快感,用生殖器的粗口也能獲得快感,但粗口未必總是和生殖器掛勾,比如「仆街」的「街」就和「西」完全無關,雖然它們的音也很相似–當然你非要解成仆在「西」上,也不是解不通。所以我認為「低B」未必與生殖器有關,甚至可能根本不是粗口。 作者幾乎在每一篇都會提到一個意思:你看吧,這個粗口其實是與生殖器有關的,不要亂用啊。「低B」那篇,他就是講到一對情侶,女的說男朋友「低B」。作者大有點譏笑該女性亂用粗口的意思。但從語言學來看,一個符號是什麼含義主要看發送者和接收者的共同理解。說一個極端的例子,兩個香港人溝通,在他們的系統,「屌」一般都是粗口,但是換成周董就變成褒獎的意思了。你能譏笑周董的無知嗎?你能譏笑臺灣人無知嗎? 順帶說一件事。我2005年曾寫一文《屌》,最近多了一個留言,說我打粗口既無聊又不好,還叫我反省一下。如果此人未滿十八歲或已過八十歲,我倒可以表示理解;但是如果此人年齡介於十八和八十歲之間,我就懷疑此人有點發育不良。 [tags]粗口,語言[/tags] Technorati : 粗口, 語言

電髮女郎

十個香港女性當中至少有十一個是電了頭髮的,用一個成語來形容就是「千軍一髮」,讓人頗有點審美疲勞。就說我身邊的女性朋友吧,也都陸續成了電髮女郎。沒有電髮的正如都市處男一樣已所剩無幾,而且隨時就可能隨波逐流,奔流到海不復回了。 我不是不喜歡電髮,只是不喜歡這個潮流。我不介意我喜歡的女孩子去電頭髮,但偶然看到一個不電頭髮的美女,會突然眼前一亮。 讀中學時聽訓導處的老師說電髮有害健康,我就覺得這說法十分偽善。看上去老師是很關心同學的健康,我無法否定這一點,但我看到的是老師更關心的是校譽。電髮有害健康的說法,其實連說話者本人或其同事也說服不了。什麼也甭說,我就想知道,穿短襪不打皮帶是不是也有害健康? 吸煙有害健康都說了幾千年了,你看有什麼效果?在那些吸煙的學生眼中,這些都是廢話,怕死的不是共產黨。我覺得有一個方法比天天苦口婆心說教好,那就是老師看到學生吸煙,馬上走到他們面前也吞雲吐霧起來,一抽還抽兩支,看他們暈不暈。 只是,我說電髮女郎,怎麼又說到吸煙了?說回電髮吧。你知道葉劉淑儀最失敗的是什麼?她最失敗的是,她違背了全港女性的潮流,居然把頭髮拉直了。 以後我也去電個髮,疲勞死你們。 [tag]電髮[/tag] Technorati : 電髮

公民記者走啦

一個叫佐拉的人2007年跑去重慶報道「釘子戶」事件。這一事件成為了佐拉成名的曙光,也成為了許多支持「公民記者」概念的人的曙光。有些人感慨道,公民記者終於出現了。而佐拉就是周曙光,周曙光就是佐拉。 但是我卻覺得公民記者早在之前就出現了。公民記者不一定要轟轟烈烈、無人不曉。當一個普通的公民將他接觸到的有傳播價值的事情傳播出去,讓公眾接收到,他就已經是公民記者。為什麼在blog普及之後,公民記者的概念才被炒起來?那是因為blog給個人提供了一個極佳的傳播平臺。個人的角色也越來越被重視。準確來說,公民記者不是一個概念,而是一個事實。 當幾乎所有人都把佐拉當成公民記者甚至是中國首個公民記者時,佐拉他本人一開始并不承認自己是公民記者。他說他只是一個記錄者。在幾乎所有人都在熱炒「公民記者」這個概念時,卻有一個「公認」的公民記者冒出來否定自己是公民記者,這無疑非常好玩,我從那時開始喜歡上佐拉。但後來想一想,佐拉也不過是在玩弄概念。記錄者的確不等於公民記者,但兩者卻有交集部分,記錄者有時候就是在充當著公民記者的身份,尤其在這個信息極易流通的年代。再後來,佐拉就默默接受了「公民記者」的稱號。我有訂閱佐拉的blog,但我看不出他從否認到接受之間經歷了一種什麼變化。大概一開始就是佐拉「欲擒故縱」的做法。 事實上,去采訪重慶「釘子戶」並無特別的意義,因為當時幾乎全世界的媒體都將他們的閃光燈對準了那里。佐拉只是抓住了一個難得的機遇,把自己擺在媒體的閃光燈范圍內,和「釘子戶」爭奪光彩。我認為公民記者更重要的角色是關注媒體忽略了的地方,否則公民記者就是空談。 對於他的出訪重慶,佐拉強調他是自費去的,而且是偷偷去的。依據我的回憶,他一開始的確是自費去的,但到重慶後不久就收到了不少網友的捐款。顯然,沒有那些網友的幫助,他很難在重慶撐那麼多天。佐拉一直坦白自己是收費的公民記者,如今卻又強調他的處女訪是自費的,還和喜歡鉆牛角尖的「胡老師」較起勁來,難免讓人覺得他有點心虛。「偷偷去」的說法就更加不知所謂,他明明一去到重慶就寫了一個很高調的文章,也正是那篇文章吸引了眾人的目光,然後才很快就有了捐款。他當時坦誠他的心態是娛樂的,也坦誠他就是為了出名。說實話,我一直以來相當喜歡他的這種坦白。所以看到他和「胡老師」的較勁,我就很不喜歡。 有記者問佐拉是否認為自己是公民記者。佐拉的答案是否定的。他認為公民記者應該比他更專業,更獨立,不為衣食所憂。現在讀著他的這些話,就覺得他好像在暗示:你們需要我的報道,就必須給我錢,讓我衣食無憂。我認同公民記者應獨立的看法,而這種獨立不是獨立於事件之外,而是不隸屬於任何新聞機構的獨立,這也是區別公民記者和傳統記者的一個關鍵所在。但是要求公民記者應非常專業,應衣食無憂,就把公民記者又帶回到傳統記者的路上去了,把普通公民拒之門外。在我看來,乞丐也有能力做公民記者。 佐拉在《關於公民記者是否應該收取當事人的費用的討論》中指出,是當事人主動邀請他和提供路費的。由於他接到的「生意」都是維權方面的,維權看上去很正義,所以質疑佐拉收費的聲音就比較少。我是覺得,收錢沒問題,但當你收了錢,你就不獨立了,就不要再打著公民記者的旗號,儘管你仍是強調收費并不影響你的獨立思考。你的強調是一回事,而你給外人的感覺又是另一回事。據佐拉在blog上的坦白交代,他還曾向當事人要求提供數十萬的感謝費,而且理直氣壯,就是通過他的幫助人家可以挽回數百萬,給個數十萬絕對值得。 更重要的是,公民記者的采訪報道是出於自發的動力,而不是委派的任務,更不是一門生意。我對佐拉這位「公民記者」的理解是沒有邀請和路費,他是不會去的。他是一個被動者。 佐拉還認為,公民記者不再是旁觀者,而是參與者。這一點,我認同,但我補充一點,公民記者也不一定是參與者,只是更多時候會是參與者,因為公民記者關注的事情通常就在自己身邊。顯然,從重慶「釘子戶」事件到其他佐拉代理的「生意」中,沒有一件是佐拉參與的,他只是自行或被邀請了前往報道而已。佐拉在文章中承認收了當事人的錢就代表了當事人的利益,而且認為那是合理的。他把所謂「代表了當事人的利益」當成了一種參與。事實上,這些事件中他仍是一個旁觀者。以他的定義,他算不上公民記者,但事實上他已經默認自己是。 代表了當事人的利益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已經喪失了獨立性,這麼重要的一點佐拉卻回避了不談,只說會不會產生利益沖突。再以佐拉對公民記者的另一個定義,就是公民記者應該是獨立的,那麼佐拉仍然在自相矛盾著。 像這種收取當事人利益的做法,並不是所謂「公民記者」的專利。眾所周知,傳統記者也會收取當事人「適當的交通費和通訊費」,那叫派紅包,是中國媒體業的潛規則。不過傳統記者沒有佐拉的「坦蕩蕩」:佐拉承認代表了當事人的利益,但是傳統記者卻死死維護自己公正不阿的形象。 周曙光不用公開收到的任何所謂經費,他仍可以繼續做他的獨門「生意」,甚至可以繼續打著「公民記者」的旗幟。這永遠是他的自由。只是我對這個人比較失望。祝周董生意興隆,財源滾滾。 [tags]周曙光,公民記者,媒體,記者[/tags]

摩登女

在我的《千王之王,樂不思蜀》一文裏講到了電影《千王之王》的一個叫「初戀」的女人,那是一個摩登女郎。為什麼說她是摩登女郎呢?因為她穿著很現代,很時髦。但這些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此女郎很厲害,雖不會賭,但很會出老千,騙倒不少人。所謂千術就是蠱惑之術,是用來迷惑人的。 在佛經裏也有一個摩登女。據《摩登女經》所載,一個摩登女遇到阿難菩薩,就喜歡上了他。摩登女回到家後向她媽傾訴心聲:「非阿難不嫁。」於是她媽就請阿難來吃飯,轉述了女兒的心意。要是一般男人,聽到有女人說「非你不嫁」,那是非常愉悅的一件事。但是阿難是菩薩,是不可以動凡心娶老婆的,於是他說:「我持戒,不畜妻。」說完就想離去。但是這時摩登女就用邪術(或者說咒語)蠱惑阿難。最後佛祖親臨,才把阿難解救出來。故事如此。 這個摩登女的摩登,可是時髦、現代的意思?非也,在梵語中,摩登(matanga)是指古印度種姓制度的一種賤民。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你做了菩薩,懂一些佛法,卻是遠遠不夠保護自己的,因為你那些是很低層次的東西,魔會高你一丈。到了最後還是要勞煩高高在上的佛祖親自駕臨。阿難是菩薩,有佛祖來救,但我們這些普羅大眾,佛祖一般是不管的,他管不了那麼多瑣事啊。 我們還可以從這個故事知道,千術也就是蠱惑之術,是可以破解的,只不過一般人破解不了。在電影千王之王裏,「初戀」的蠱惑之術早就被「黃獅虎」看穿了。那個黃獅虎是千王之王,如佛祖一樣,十分地崇高偉大。阿難被解救出來並不是故事的結局,結局是摩登女受了佛祖感化,後來得成正果。 在佛經裏,還有一些關於觀音菩薩變成女人的故事。很多人都不知道觀音菩薩原來是男人來的,他修成正果之前是古印度一個邦國的太子。他成菩薩後,有時為了感化嫖客就化身成妓女,讓他們任搞,然後再感化他們。這代表什麼?這代表菩薩也會出老千,也會用蠱惑之術,但是菩薩不是蠱惑你去幹壞事,菩薩是為了感化壞人往好的方向發展先做好公關。不過壞人都是不好感化的,因為他們很固執,你就算是菩薩,口才好得可以媲美《大話西遊》裏的唐僧,壞人們也不喜歡聽你講的道理。 眾所周知,《大話西遊》裏的唐僧,他被妖怪綁住了,他要講道理感化妖怪。他說,妖是妖他媽生的,人是人他媽生的。沒錯啊,口才一級棒。但是妖怪聽了受不了,掏出匕首自殺了。妖怪死了,並未受到感化,因為感化壞人不是要壞人去死,而是幫助他們重生。所以,唐僧的口才很好,但他是失敗的。不過他最後終於感化了「頑童」至尊寶,非常難得,應授予獎狀以示鼓勵。 寫於2004-6-1 [tags]摩登女,佛教[/tags] Technorati : 佛教, 摩登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