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交媒體觀察】當Facebook學中國搞言論審查
當一個人的言論足以傷害到他人時,社交媒體平台要對言論作出一定的審查,或許無可厚非,但審查給予了社交平台極大的權力,這種權力若沒有邊界,比言論自由沒有邊界要更加危險。Facebook不斷加強其審查機制,已經到了讓人十分摸不着頭腦的地步。不少人已遭遇過無辜被禁言的情況,這情況如今發生在了我身上。

當一個人的言論足以傷害到他人時,社交媒體平台要對言論作出一定的審查,或許無可厚非,但審查給予了社交平台極大的權力,這種權力若沒有邊界,比言論自由沒有邊界要更加危險。Facebook不斷加強其審查機制,已經到了讓人十分摸不着頭腦的地步。不少人已遭遇過無辜被禁言的情況,這情況如今發生在了我身上。

最近在Facebook談了對Betty事件的看法,毫無意外遭致一眾FB「好友」圍攻,讓我忙得有點應付不過來。
我對於速度沒什麼概念,這也是我經常遲到的原因,所以,Felix Baumgartner 從高空十二萬英呎跳下來,我不在乎他是以多快的速度下墜的,更不在乎他有沒有超越音速,對於我來說,這件事最重要的意義,是證明了在廣告中宣稱給你一對翼的 Redbull ,也是不能給你一對翼的,而只能給你一個氣球。

現實中,朋友的意義是喝酒、談天、打東東。
有了社交網站後,朋友的意義是偷菜、收割、送禮物和打群架。

「有違公德罪」,又稱「破壞公眾體統罪」。今年一月,本人因網上言論被警方以此罪拘捕。為此,我稍微了解了一下這條古老的罪名。
這條罪基本上要滿足兩點:一是行為淫褻,令人反感,以致有違公德,二,該行為在公共場合進行,且能被兩人或以上的人看到。

王小波說過的三大人生價值,其中之一就是有趣。看了明報翻譯CNN的報道《半數facebook用家常看舊愛網頁 調查綜合十大有趣網上社交現象》(10 fascinating Facebook facts),我覺得實在有必要給寫這篇報道的人上一堂課:如何叫作有趣?

這篇文章討論了《The seven flaws of Twitter》一文中提出的Twitter七大不足,包括報導不全面、缺乏專業性等問題,然而作者認為這批評基於將Twitter視為傳統媒體的錯誤對比。作者指出Twitter的速度和民眾參與性是其獨特價值,而傳統媒體無法達到的。文章最後提到,批評的本意是避免過度誇大Twitter的作用,尤其在香港,Twitter的影響力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