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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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質中文

伍家謙在紀念他師傅伍晃榮的文章中提到伍晃榮對中文的一點見解:「乒乓是乒乓,不是乒乓球或乒乓波,是哥爾夫而並非哥爾夫球;一級方程式後不加『賽車』、格蘭披治後沒有『大賽』」,認為後者都是劣質中文。 那麼啤酒和芭蕾舞呢? 無論是乒乓球、哥爾夫球、一級方程式賽車還是啤酒、芭蕾舞,其實都是用同一個構詞方式:將英文音譯過來作區別語素,後面加上屬類語素。這其實是外來詞常用的構詞方式。 有人說「乒乓」已足以表達一個概念,所以後面的「球」是多餘的。這是從英文的角度來思考,在英文中ping pong確實是一個完整的概念,後面不用ball,但在中文裡,乒乓是純音譯過來的,它究竟是甚麼東西對於漢人來說不好理解,所以後面加個「球」表示乒乓是一種球類。哥爾夫球、一級方程式賽車、啤酒、芭蕾舞都是一樣的道理。 「前一個語素足以表達一個概念,所以後面的是多餘的」也不是中文的特點。如果以這種思維看中文,有幾種構詞方式都該推翻。比如聯合式構詞就是將兩個相同或相近的語素組合在一起構成一個詞,「道路」的「路」難道是多餘的?又比如加後綴的構詞,後綴是虛化的,本身並沒有多大的意義,難道「桌子」的「子」是多餘的?重疊式更是將兩個相同的語素組合在一起,難道「星星」的「星」有一個是多餘的? 有一點不能否認的,中文確實是相對簡潔的文字,但主要不是從構詞上來說,而是從句子層面上來說。也正因為這種簡潔,所以中文常常被人說不夠嚴謹,不夠科學。這裡就不作論述了。 然後又有人說把「啤酒」、「芭蕾舞」和「乒乓球」、「哥爾夫球」、「一級方程式賽車」放在一起是「牽強比附」,說「啤」有多個概念,所以加個「酒」字可區別「啤梨」、「啤牌」。首先,我前面已經說了,這些詞都是用同一類構詞方式,所以這不是「牽強比附」。 說「啤」字後面加個「酒」字是為了區別「啤梨」和「啤牌」就實在是xxxx(這裡省略一萬字),一來第一個把beer翻譯成「啤酒」的人,他是沒有考慮過要把pear翻譯成「啤梨」的,更不會想到poker要翻譯成「啤牌」;二來這種所謂的區別作用只能在香港用語中體現出來,因為普通話(或國語)都沒有「啤梨」和「啤牌」的說法;第三就是在英文裡beer、pear和poker都是很好區分的,如果真要在引入後加以區分,也不用加「酒」、「梨」或者「牌」,直接音譯成不同的字就行了。 再拿「乒乓球」來說,在中文裡起區別意義的不是「球」字,而是「乒乓」,這就是說有很多種球,而其中有一種叫做乒乓的。 其實「乒乓」後面確實可以不加「球」而不影響傳意,只採用音譯的漢語詞也不是沒有,比如「葡萄」後面就不加「果」(但廣東人說的「菩提子」是加了「子」的),而且大家也習慣了這樣說。在翻譯上來看,中英文並不是一一對應的關係,翻譯時有增有減是常事,當然這裡說的其實不是翻譯,在漢語學裡面這些都叫外來詞。如果有人非要說「葡萄果」不可,也是沒有問題的,加不加「球」和加不加「果」都不至於是「劣質中文」,當然加三聚氯胺就真的是劣質奶粉。如果這樣都是劣質中文,我們這些現代人真是滿口的劣質中文,該撞豆腐一死以謝天華。最主要的還是語言習慣的問題,有人可能有語言潔癖,這是沒有問題的,甚至可以理解為「有堅持」、「有見解」,但不宜推廣,也不能因為自己有潔癖就說別人太髒。再嚴格點來說,只要是純音譯過來的外來詞就已經是「劣質中文」,參考肥皂劇《幕後大老爺》,高爾夫球實在應該叫「擊走」--是否杜撰就是另一回事了。我覺得叫「入洞」會更形象一點。 伍晃榮最成功的其實不在於他對語言的要求嚴格,而是他背離以前報導體育新聞的死板方式而別出心裁,這是一種創造。如果我是伍家謙,我會覺得這是我最應該向他學習的,也只有這樣才能超越師傅--當然,對於中國人來說,超越前人尤其是超越自己的師傅是很忌諱的。最後我還能說的是:當然,我也不是伍家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