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報

全民開槍

1,全民開講之類的節目,基本上不應該只出現在收費臺。 2,陶傑作為一個主持人,基本上沒有甚麼發揮。所以他基本上不應該做此類節目的主持人,而更應該是嘉賓中的一員。 3,王晶在節目中的表現基本上像一個傻逼。所以邀請他出席此類辯論節目的人基本上不太靠譜。 4,認為亂倫不可討論的人在討論此問題的時候,基本上已陷入了自設的悖論當中。 5,有些做母親的基本上是低估了子女的判斷力。 6,我基本上是在侵犯TVB版權的情況下看這個節目的。(Youtube) 7,全民開講基本上等於全民開腔。全民開腔的普通話讀音,基本上等於全民開槍。嘴基本上就是槍。 [tags]中大學生報,全民開講[/tags] Technorati : 中大學生報, 全民開講

向淫審處開炮——我為甚麼投訴聖經

投訴聖經的龐大隊伍中有一個渺小的我。我沒有宗教信仰,就算我對宗教中的一些觀點有不同的意見,但我并不反宗教。我只反邪教。說起來,我還曾經為宗教中的某些話語辯護過。 我不敢完全否認參與這次投訴的逾千人中可能有人會別有目的,但這不能抹煞大部分人所針對的真正目標是淫審處。五一的澳門游行,何厚鏵說,個別人士別有用心。八九年的六四事件,共產黨說,個別人士別有用心。這些都只是藉口。這樣的藉口往往讓大部分人真正的目的給忽視了。而企圖用這樣的藉口來轉移視線的人,手段很高明,但本質卻是傻逼。 投訴聖經一事,我最早是從紫草那里收到的風,後來才看到「令人戰栗的聖經」網站。看到這個網站,我就知道一定會有人說投訴聖經是「別有用心」。所以我的投訴信不是經那個網站發出去的,而是復制了紫草修改的版本再自己手動寄出去的。聖經不送審的結果早就在預料之中,我對這樣的結果沒有不滿,因為我的目的不在於要打倒聖經,而是要凸顯淫審處不合理的處理手法。聖經要是送審了,反而不利於達到我的目的–他媽的怎麼就一視同仁了呢。我相信,聖經就算送審了,最後也沒可能被裁定為「二級不雅」的,淫審處人員沒有這種膽量。他們只敢對大學生、明報下手。他們只是明光社手中的棋子。 眾所周知,聖經要是送審了,一定變成國際笑話。事實上,聖經不送審,和對中大學生報的處理手法比較起來,已經是一個國際笑話。 名不正則言不順,中大學生報不能討論亂倫、人獸交,是因為中大學生報沒有聖經的地位,而且香港的大學生似乎早已經「臭名昭著」(中大迎新營等事件),所以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一傳出,就有很多人大罵編輯是色情狂、變態狂–這其實也是一種思維慣性。反而聖經就不會,因為聖經早已樹立了「導人向善」的良好形象,早已名正言順了,所以不管聖經的內容多麼「淫褻」都可以忽略不計了。 占占質疑『一般人接觸聖經後,包括看過該章節後,心理上產生了甚麼顯著效果?當中有否包括「提起了亂倫的興趣」或「對該故事感到噁心」?』假設一般人看過之後的確沒有「提起了亂倫的興趣」或「對該故事感到噁心」,但這并不能否定描述亂倫的事實存在。歸根到底,為甚麼同樣的內容,看完聖經後沒有「感覺」,那便是我前面說的名正言順的原因。如果沒有人告訴你那是聖經,沒有人告訴你聖經是「導人向善」的,你再去看聖經的有關章節,你真的會毫無感覺嗎?五師兄的意見正合我意: 我有一個 friendly sharing:我從小就的確會在看雅歌時會面紅。亦會常暗地裡去偷看襲人與寶玉親熱的那一段,因為這幾段文字的確會挑起淫慾之念。 我相信挑起淫慾之念不是一定要同時是噁心,但對我來說的確從小就覺得有點淫褻和不雅。 我們將聖經和紅樓夢等重要著作的地位放在高位,就想當然要用另一種眼光去對待它們。但撫心自問,如果大家不知道那本書叫聖經或那本書叫紅樓夢,那當大家讀到雅歌或襲人那段時,一定會有另一種心情把! 之後,占占說:「單抽出一句或一小段,是會給人不同的感覺。」這一句恰恰違反了占占之前的邏輯。之前占占認為,評論一碗粥并不需要喝完整碗粥。那為何喝聖經這碗粥的時候,就要整碗地喝呢?於是我說:單抽起一段不是甚麼問題。如果單抽出一段,人們還是知道那是聖經、紅樓夢或者金瓶梅,那人們就不會覺得有問題。而這是它們的權威地位。占占對「權威地位」的理解是,聖經是文獻。但我說的「權威地位」還包括它早就根植於普通人心中的「導人向善」的形象。 有人質疑,為何投訴的只是聖經而沒有紅樓夢、金瓶梅?正因為我們的目的不在於要打倒任何一本書,所以哪一本書其實并不是最重要,只要能達到我們反淫審處的目的。當然,它們的影響力還是有分別的。相比之下,投訴聖經所能造成的反響必定更大,也能令淫審處更尷尬。當初,面對中大學生報所受的指控,也有些人提出類似的質疑,為何只針對中大學生報?反對這種質疑的人說,其他報刊沒有被投訴不代表中大學生報就可以這樣做。用同樣的論調,沒有投訴紅樓夢、金瓶梅不代表不可以投訴聖經。 有評論指「對《聖經》的投訴屬於無理取鬧或瑣屑無聊」。那為何對中大學生報的投訴就不是無理取鬧?有甚麼判斷的依據嗎?我承認我投訴聖經是「取鬧」,但并非「無理」。沒有試圖去理解人家背後的理念,就批評是「無理取鬧」,這才是真正的「無理取鬧」。如果日後處理投訴都可以用「無理取鬧」來回避,那麼這個世界很快就會達到「和諧社會」的境界。很多人已經習慣了只有自己是「有理」的世界,所以別人永遠都是無理的,都是情緒化的,所以有一班年輕人出來阻止拆天星碼頭,也會有人出來說他們是無理取鬧。同一篇評論亦指出聖經所記載的亂倫、食人肉等等,「心智正常的人讀之,不會視為不雅,也不會有仿效之想」。此一觀點我深表認同,和我之前為中大學生報所辨基本無異。所以我不禁要問,那中大學生報呢? 還有人批評此次投訴聖經行為體現了羊群心理,我也只有冷笑一聲。2003年盛夏的五十幾萬人敢情都是羊群吧。我們不如盛贊明光社的「特立獨行」和「獨立思考」吧。 聖經沒能送審,但下一步行動已展開,那就是投訴影視處。 星屑醫生也是基督徒,他對事件的態度我就很喜歡。 [tags]中大學生報, 淫審處, 聖經[/tags]…

引導性

我一直認為,對於成年人來說,性是引導不了的,只能引誘。但是如果一只一絲不掛、含情脈脈、風情萬種的母狗出現在你面前,你會不會被引誘?如果你會,那滿大街遛狗的人豈不是很無辜。 在紫草的blog上有人提出質疑: 那份問卷第十條「你最想同咩動物做愛?」 ---若果人是一個理所當然的答案,那問題即為廢話。假設問題不是廢話,即是動物引導性指向人類之外的集合。 如果一個人本來就只想和人這種動物做愛,那他會不會因為問題很廢而說出其他的答案呢?正如我們不會因為「我媽是女人」是一句廢話而改說「我媽是男人」。大話西游裡,唐僧問妖怪,你老母貴性。難道唐僧是要引導妖怪們承認他們的母親是男性?那妖怪後來自插一刀,你以為這是受了引導所致?你只能說唐僧很無聊,搞「爛gag」。而我也深知如今這個年代,gag搞得太爛也會被人鄙視的,但這已是另一個問題了。 這個問題問得的確不太好,最大的問題在於「最」字,這意味著就算你的答案是人,也不能排除你會和其他動物做愛。但我并不認為這有引導性。如果這個「最」字是出題者有意設置而非出於疏忽,那也頂多只是如陶傑所言,一場惡作劇而已。如唐僧問妖怪「你媽貴姓」的性質一樣。 不過,這個問題并非完全一無是處。如果全都答人,那至少可以證明大學生會和狗做愛的擔心屬於杞人憂天;如果有人答了人之外的答案,那也可以提供個案對人獸交進行研究,比如有人獸交想法的比例是多少。收集一份原始資料有甚麼意義,紫草已有他的論述。他講得比我好,我不再多說。如果人類認為不好的事情就不應該進行調查的,那有許多調查研究都應當立即停止。 據中大學生報刊登的答案,沒人不是最想同人做愛的。引導性的猜疑不攻自破了。 [tag]中大學生報[/tag] Technorati : 中大學生報

童話世界

道德有烈酒一樣的功效,人容易喝醉。人一醉就會產生某種幻覺,比如以為「世人皆醉我獨醒」。 說說占占同學的兩個故事: 顧客:「老闆,呢碗粥有粒老鼠屎,我要向食環署舉報。」 老闆:「唔好呀,單憑呢碗粥你就斷章取義?你如果唔食晒我所有既粥,有乜資格評論呀?」 這個故事看上去太棒了。但只要稍想一想便能發現破綻。可參考sidekick和紫草兩人的看法: sidekick:「o個粒係老鼠屎定係豆豉呢?」 紫草:「美國有間華人開的餐廳,因為報紙虛構他們老鼠多,就一堆人不敢去。可想而知,他們見到豆豉,都會以為是老鼠屎。這是種新時代的杯弓蛇影。」 一個人的確不需要喝完整碗粥就已有資格評論那碗粥有沒有老鼠屎,但僅僅是那碗粥而已。其實,我不喜歡用「資格」一詞,我更想說這與資格無關。任何人都有資格,就算沒喝過那碗粥,問題卻在於沒有親自看過那碗粥就發表評論,評論的準確度難免大打折扣。要看到那碗粥,和要喝完整碗粥,是完全不同的意思。現在的情形是,不少人連那碗粥也沒看過,然後因為有一個出來說那碗粥裡有老鼠屎,大家便對此堅信不疑。 從道德上來說,老鼠屎還是豆豉,是個莫衷一是的問題。就好像紙上畫一個圓圈,有人會想到月亮,有人會想到包子,豬八戒色心一起卻可能會想到乳房。對於不喜歡豆豉的人來說,豆豉和老鼠屎的味道恐怕沒甚麼分別。你的美酒對於別人來說也可能是毒藥。 我還看到另一種情形是,有的人的確看過了那碗粥,但他否定的不僅僅是那碗粥,而是整個粥鋪。要準確地評價整個粥鋪,就要對整個粥鋪有足夠的了解--當然,絕不是要你喝完裡面所有的粥。要不然,人家老闆可虧大了。由此不禁想起了一個笑話。古時候有一對恩愛的夫婦,叫阿牛和豆腐。他們家的火柴用光了,豆腐叫阿牛到市集上去買一盒,走之前提醒阿牛要驗一下火柴能不能點著。阿牛回來了,告訴他的老婆,火柴都能點著。豆腐說,那火柴呢?顯然,火柴都被阿牛燒掉了。火柴沒了,卻點著了豆腐對阿牛的一肚子火。這個故事有甚麼寓意,不用我多說了吧。 有一位議員之前在特首答問大會上問曾特首,如何保證大陸運過來的菜都是好菜。曾特首說,不可能一車車地驗,只能抽樣本。曾特首說的是事實,但驗菜和審查是完全不同的事情。用驗菜的方法來查書,難免會因人廢書。大陸很多搞審查的官員都是只配驗菜的。 我給占占的回覆也舉了一個例子:網上有一組流傳甚廣的圖片。第一張一看,是一對豐滿的乳房。到第二張卻發現那不過是一個小孩把胸罩戴在自己的屁股上。可見,對一件事或物有較完整的了解,便可避免把屁股當成乳房的尷尬。不妨再舉一例。有一人說,他討厭種族歧視的人。聽到這一句,大家都會以為這個人是反種族歧視的,黑人朋友可能還想上去和他擁抱握手。但是這個人又補充了一句,「以及黑人」。所以從整句話看,他本人其實就是一個種族歧視者。好了,說回到中大學生報。單看那三道問卷調查的問題,眾多媒體得出了中大學生報在鼓吹亂倫和人獸交的結論。但從整張問卷或者從整個情色版的內容來看,這個結論就很難站得住腳。有些人擔憂有人看了中大學生報會真的去亂倫,真的和自己的寵物進行「超友誼的交流」。我在上一篇已經提過,這種擔憂對成年人來說是沒有必要的。聽別人說了甚麼然後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去實踐的人是智商發育出了問題,而自己不會那樣做卻擔憂別人會那樣做的,智商多半也好不到哪去。拜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退一步說,老鼠屎被證實是確實存在的。那老鼠屎是怎麼來的?有些人會言之鑿鑿地說,粥鋪是故意放老鼠屎進去以謀財害命的。事實上不僅有些人,而是很多人都會這樣看。但是那粒老鼠屎也可能是百密一疏造成的。接著就要說到動機的問題。 法官:「現在判你不小心駕駛,引至他人受傷,須賠償陳先生醫藥費。」 司機:「唔公平呀。我好心,比陳先生坐順風車先至搞成咁。我出發點係好o架,我係好人。」 比喻用得好能加強說服力,用得不好就變成「偷換概念」。動機好所做出來的事情不一定是好的,這是一個極為簡單的道理,完全不需要作一個故事出來加強說服力。如果實在心癢癢,那也可以舉一個更簡單的例子:你看,董建華爺爺是一個好人吧,「八萬五」多好啊,卻害慘了不少人。 我在給占占的回覆里也說了:在法律上,有無動機并不是證明一個人有沒有罪的關鍵,卻是衡量刑罰輕重的一個重要因素。有動機的殺人叫做謀殺,沒動機的叫做誤殺。很多人早就給中大學生報定了罪,然後所說所講都只是為了說明中大學生報有罪,比如占占的兩個小故事。然後,自然而然地,別人都變成醉翁了。可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動機好不好,固然是不能推導出結果好不好。但結果好不好,也推導不出動機好不好。許多人卻是因為媒體列出的那幾道問題而推導出中大學生報的編輯都是色情狂、變態佬。 占占說『不少「衛道之士」出來力撐學生,攻擊另一方的「衛道之士」。』「攻擊」這種用詞,是言過其實了。難道占占頻頻發文就只是想虛構自己「被攻擊」的形象嗎?而『那些力撐學生的,從不逐題問題(例如:你喜歡在中大哪裡做愛?)辯解,只是虛無縹緲地高唱「言論自由,談性無罪」等「道德高地」口號。』則證明了占占應該沒怎麼看過「力撐學生」的文章。我情愿相信占占同學是沒看過,而不是看不懂。順便請教一下,「你喜歡在中大哪裡做愛」這樣的問題應該如何辯解?如果你說中大校園裡是不可以做愛的,那我還可以想想怎麼「辯解」。球都沒有拋過來,卻要人接球就有點無厘頭了。 最後要恭喜大家,經此一事,香港離童話世界又前進了一步。看來,迪士尼的威力很猛啊。當整個香港都變成迪士尼的時候,誰還會嫌香港的迪士尼太小?所以醉翁之意不在酒,在於迪士尼。…

有機會,多做愛

這些天考試,所以沒時間對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說說看法,不過也前前後後看了些評論,感覺雙方的箭都射錯了方向。反方拿違反道德來說事,可對方就是沖著挑戰陳腐舊道德來的,你說人家能不違反道德嗎?正方眼見對方來勢洶洶,馬上就亮出了言論自由這張王牌,可言論自由並不是萬能的擋箭牌,至少在這件事情上以言論自由作為辯護理由,我認為是一種退縮。 眾所周知,道德在現代社會是一種怪東西。人類以前沒現在那麼壞,所以有道德作為約束就夠了,後來人越來越壞,難以自制,就有了法律。一有了法律,道德的位置就顯得尷尬了,成了二奶,所以就有了衛道士。可道德也會變,常常在人們以為社會道德已經敗壞到無以復加之時,社會道德卻又正在悄悄地轉好。這是從整個人類歷史來看的。中國歷史上都是道德森嚴禁錮欲望的嗎?肯定不是,中國史上實在不乏荒淫時代。但荒淫時代總會過去,因為道德本身已有平衡的功能,社會風氣一旦敗壞到了某種程度,人們自然會發現再如此下去可能後果不堪設想了。於是,衛道士就顯得有點多餘,但是有些衛道士會以為時代的扭轉是自己一言半語起了作用。當然,歷史上的衛道士所做的可不僅是一言半語,還會用浸豬籠之類的「行之有效」的辦法。衛道士們向來都很有一套,但是他們所做的并不是在維護道德,而是在歪曲道德。結果連孔子也會被他們氣死。 我相信成年人都有判斷力,足以分辨甚麼可做甚麼不可做,就算做錯了選擇,也不用別人擔心他們是否足以承擔後果。所以我不相信有一小撮人鼓吹亂倫、獸交,然後大家就真的會跟著這樣去做。人怎會傻逼到這地步呢?這不是道德問題,卻顯然是智慧問題。其實有關亂倫、獸交的內容現在并不難接觸到,只是會去討論的人不多而已。奇怪的是,有人會以為不去討論,那些事情就永不會在社會上發生。 以前同性戀的話題也被視為道德禁忌,也沒人敢碰。可現在同性戀話題早已不是禁忌--連天主教教宗也會對此公開發表意見,儘管是反對的意見。我的意思不是說亂倫和獸交一定要成為人類的一種發展方向,但這些問題至少不是不可討論的。問題只在於值不值得討論,以及參與討論的是誰,或者還有其他。比如「why we blog」是可以討論的,但事到如今卻已變成不值得討論,因為不再有新的火花迸發出來。至於「參與討論的是誰」,說的是參與討論的人是否足夠成熟去處理這些問題。所謂的「成熟」,是至少做得到不會因為別人說人獸交是好的就和自己的寵物搞起來。 西方的性學家有這樣的觀點,合法的性交就是成年人之間在不違反雙方意愿的情況下進行的性行為。在道德的范圍內,丈夫在妻子不同意的情況下與之強行發生關係,不會有甚麼問題,因為夫妻交合是道德允許的;但在法律上說卻是不合法的。所以和你性交的對象是甚麼身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的年齡和意愿。幾天前在香港過關時被抓的「變態」美國父親,他犯的罪不在於性愛對象是他女兒,而在於他女兒未成年且未經她同意。如果一個女兒自愿和她的父親敦倫,她只是對不起她的母親,而不會對不起這個社會。盡管對亂倫我並不主張,但我也不認為自己有權去干涉別人的性愛自由。 對待人獸交也可持同樣的態度。然而獸的想法我們是無法獲知的(大概會有某些愛動物人士不認同此點,他們認為他們可與動物心靈相通),因此到頭來獸交只能是非法的。聽說外國就真有「變態者」因為獸交而判了刑,但要注意那并不是因為他變態。道德上怎麼看?道德沒有提供意見,道德認為談及這種事已對道德本身構成了威脅。 去年,換偶曾一度成為大陸的熱門話題。大陸開始有人進行換偶,並成為一種小眾興趣,並不是因為有人討論。事實是,在這些事情披露出來後才有了討論。討論中有人擔驚受怕,怕中國的人倫道德高墻從此彤塌。可是從西方的經驗來看,他們的道德並沒有因此彤塌,難道中國的道德高強會比較脆弱不成?同樣,我其實并不支持換偶,但這事討論一下無妨。而且我所謂的「不支持換偶」只是說我自己不會參加換偶,因為我始終認為自己的老婆是最好的。但人家要換而且肯換,那是人家的事,我管不著也沒興趣管--我不知道為甚麼有人會有這種興趣。我也絕不會因為人家換偶看上去很好玩兒,也學著換。 很多人說過,許多香港人的政治態度比大陸的更保守。看來,在性上面也是。 我是在支持中大學生報嗎?也不是。在我看來,中大學生報有錯,他們不應該用會員的錢幹會員不喜歡的事。如果我是中大的學生,而我又不喜歡他們編的報紙,也會站出來反對,可能也會罵得很厲害。 曾在中大學生報的網頁上面看過一篇情色小說。我不知道那篇小說是否有我沒看到的內容,但僅就我所看到的而言,根本算不上甚麼情色小說,和《金瓶梅》之類相差太遠了。連寫作水平都是。如果那篇小說就代表了中大學生的文學水平,這確實令人失望。但顯而易見,這絕非道德問題。你可以從文學上否定其價值,卻必然在道德上顯得乏力。 那篇小說後面有一個留言,質疑作者是否看不起妓女。小說是寫一個男人去嫖妓,嫖完之後嫌自己骯臟。可何以見得作者是看不起妓女?王小波在《萬壽寺》里寫了兩個妓女,把老妓女寫得極壞,那王小波是不是在污蔑妓女呢?我只能說,小說不是這樣看的。據說,蔡瀾曾在嶺南大學的一次演講上說,年輕人有機會應該多做愛。一個腦子發育未全的人大概就會以為蔡瀾在鼓吹年輕人濫交。我覺得,香港人要是能接受「有機會,多做愛」,就已經夠開放了,不至於要開放到全社會都抱著狗嘿咻。 事實上,中大學生報情色版我是沒有看過。不知道眾多評論者中看過的有幾人? 更多觀點請看:這里 ps.色情狂通常是那些平時話很少隱藏極深的人。因為色情狂不會輕易暴露自己。真沒見過像中大學生報這樣張揚的「色情狂」。 [tags]性文化,道德,中大學生報[/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