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的《新聞透視》,記者舉了一個例子問一位姓杜的政府官員,那樣做算不算刑事侵權。
姓杜的官員答,記者所舉的例子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屬於刑事侵權。
那麼,她如何判斷甚麼情況是不知情的情況呢?莫非她有心靈透視的本領?歡迎不知情的各位打電話向她咨詢。
林子楊的例子確實好笑,自己侵犯自己的版權。這還屬於”十分知情”的情況,應否罪加一等?
[tags]版權,法律[/tags]
剛才的《新聞透視》,記者舉了一個例子問一位姓杜的政府官員,那樣做算不算刑事侵權。
姓杜的官員答,記者所舉的例子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屬於刑事侵權。
那麼,她如何判斷甚麼情況是不知情的情況呢?莫非她有心靈透視的本領?歡迎不知情的各位打電話向她咨詢。
林子楊的例子確實好笑,自己侵犯自己的版權。這還屬於”十分知情”的情況,應否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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