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摘:陰戶誠可貴,法治價更高

[2008/01/27 – 2008/02/02]

  • 引述 :『動機假如是金錢,則事件單純得多,報復亦不太難了解,最怕什麼都不是,那便會有如《盜日者》中的心態,不是瘋不是傻,反而有高智慧高教育水平,在去做一件反轉社會的事件。』
  • 引述 :『简单的安装第三方 MSN 插件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难题,不需要手动更改注册表和 dll 文件』
  • 引述 :『第一個作發布用途的是誰?就是拍這些照片的人!!!!!!!!!如果轉載、藏有都會被補,拍這些照片引致大量後果的人,是否應立即被國際刑警通緝???』
  • 引述 :『阿嬌的陰戶本來只有一個,而且是神秘的、高貴的,加上傳媒坊間有關楊先生的傳說,彷彿把地球賣了都不能一見其戶。後來偉大的愛迪生用手機複製陰戶,再經大家的 Copy & paste 無限發佈,已經不值一文。』
  • 引述 :『照片被大家看见了,以后你的偶像就和你坦诚相见了,所以,你比别的粉丝幸福,应该更加支持你的偶像才是。』
  • 引述 :『為什麼一件物品還未被分類就被指淫褻不雅?為什麼發放一張還未知是不雅還是淫褻的照片,要以強姦犯的方法收監處理?幾個月前的hyperlink案例,只罰了數千,而幾年前女藝人被強暴的雜誌封面照,結果也是罰錢,為什麼要把這個不是相片源頭的網民收監(還押八星期!)?』
  • 引述 :『現行版權條例,他們所保護的,恰恰就不是「作者」,而是所謂的「版權持有者」。』
  • 引述 :『警方可否解釋一下,為何要這麼緊張,找國際刑警幫助,是不是因為涉及英皇集團的藝人?』
  • 設置電腦省電模式和計算省了多少電,還有一個省電排行榜
  • 美國圖書館在flickr上建立圖庫
  • twitter上最多人發佈的網址連接
  • 引述 :『換了在其他國際城市, 即使是同樣具備良好商譽的出版社, 即使是同樣願意花錢培養新人和擁有健全流通網絡的出版社, 通常亦只以五年或十年的版權時限簽訂作家, 極少也極難以終身合約把作者長期困住; 至於在作者交稿後, 出版社通常亦須在半年至九個月內出書, 極少也極難以十八個月的「長交吉期」來拖延作者。』
  • 引述 :『在未有確實證據前,用上「相似」、「疑似」、「貌似」字眼,表示不能斷定照片真偽,這是確當的做法。但筆鋒一轉,馬上得出「明眼人一看,已斷定是經移花接木製作的圖片。」實在令人大開眼界。』
  • 引述 :『I would add that there is a fifth reason that TorrentFreak failed to mention, which is perhaps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 why illegal downloads don’t equate to lost sales. People download music they wouldn’t pay for. 』
  • 引述 :『相片真偽,應由真正專家鑑定之外,我們也要相信自已的眼晴。我覺得如果那是移花接木,請香港警方調查 Industrial Light and Magic 、 Pixar 、Weta Workshop 甚至太空總署和五角大樓內的人物,因為只有荷里活級的影片製作人員,才可以作出如此完美的移花接木。』
  • 引述 :『蔡子強批判日本工業落後、海軍發展不振,但不就是正為日軍在此十年間持續投放資源於中國戰場的惡果嗎?假若中國由一開始已放棄抵抗,則日本節省下來的資源,將為其軍事工業發展,提供無限的想像空間。』
陳牛
陳牛

陳牛,曾先後於《明報》、《端傳媒》、《香港01》任職,為《號外》、《就係香港》等媒體擔任特約記者、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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