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我們談談sex partner吧。如你所知,sex partner的建立首先當然是需要共識--就是雙方都認同彼此只能停留在這種階段,不能有進一步的發展。而這種關係的長久維持,除了需要共識之外,往往還需要具體的約法三章,比如可以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做愛、不可以牽手、除了做愛其他什麼都不可以做……超越了這些規則,關係馬上停止,不再見面。
性拍檔其實有兩種。一種是廣為人知的那種,既想獲得情侶般的肉體關係,但又不想成為真正的情侶;還有一種是既希望像情侶般神交,又不想成為真正的情侶。
前一種性拍檔之所以常見,是因為比較容易維持。性慾這東西是很容易滿足的,滿足了之後一切都比較好辦,抽支事後煙,天亮了就大家說拜拜,然後就等待下一次性慾或下一個夜晚的到來。張愛玲說的愛其實不太靠譜,她說「通往女人心的路是陰道」--如果此說成立,TVB不應該去偷聽女人心,應該去偷聽陰道。沒有愛就沒有愛,一般不會做多了就有了愛--做多了只會累。當然也不是沒有例外,假如兩個人做完愛不是各自拿菸出來抽,而是一起煮個方便麵來吃,邊吃邊聊人生,就太過浪漫,給本來純潔的性關係增添了雜質。性拍檔變情侶的故事,在虛構世界發生的可能性更大,比如Natalie Portman和Ashton Kutcher主演的《枕邊冇情人》(No Strings Attached),男女主角就是從性拍檔開始,小弟弟和小妹妹的感情最後卻把兩顆心拉到了一起--這美妙得簡直是童話。
然而,兩個人能神交但又不做情侶就相當困難。他媽都神交了,說明彼此心靈相當接近,可能根本就已經黏在一起了,就像兩顆磁石,在磁力範圍內怎麼可能擋得了它們吸在一起?第二種的性拍檔不能走到一起,往往不是主觀上不願意走到一起,而是客觀環境所迫,不得已。這種關係長久維持會讓人精神分裂。
性拍檔關係的破裂,通常是因為其中一個人想要得更多。就好像當屠夫愛上了豬,他就再也不能和豬保持一種殺和被殺的關係了。如果另一個人明知對方想要更多,卻還要試圖去維持這種關係,不想走得更近又不想放人走,就是非常自私了。這種自私的人在這世上多還是不多,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犯賤的人多,自私的人自然就會多,和蠢人多騙子就多是一個道理。
一段神交的關係,通常需要其中一方做「壞人」,為了維持這種關係而刻意在某些行為上疏遠另一方,當另一方走得太遠了又把他拉回來。這種關係下,其中一個人是放風箏的角色,而另一人則是風箏。然而風箏沒有自主權,人卻有,所以一個人被拉扯多了,總會斷掉,橡皮筋也會有疲勞的一天。
當你跟一個很好的朋友製造了很多甜蜜的回憶,你們幾乎走到一起了,你卻說:「我們只做朋友,好嗎?以後你繼續聽我的電話,繼續歡笑,好嗎?」你知道嗎,這是很自私也是很殘忍的行為。也許你看得到他臉上的笑,但你只要靠近一點點,你會看到他臉上的淚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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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正處於第二種的神交關係,我們是同事,維持了差不多一年,但前兩天闗係破裂,是我提出的,他在眾同事前哭了一整天,他是個小孩子,牡羊男。因我們都知對方有傷痛的過去,我相信我們仍能保持良好關係。但由於有另一位女同事發現我們的關係後,生妒忌心,一直在破壞我們。現在已差不多接近尾聲,請問師兄那個女人的內心是喜是悲?還能正直地面對眾同事嗎?
EY
那你們為何不把關係升級?
我想大家也沒有這個勇氣。
那這樣的結果也沒什麼好抱怨了。破壞你們的女子固然可惡,但你們也給了她機會去破壞
謝謝師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