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鄉下的第二天,到祖母房間看望祖母。那一具飽受摧殘的干扁身體虛弱地躺在床上,看著讓人心痛,我想起三年前外祖父也是瘦成這個樣子。祖母好像並沒有發現我進來,從她的眼神裏我找不到任何信息,找不到她的視線望向何處。我完全無法想象,她用多大的意志力支持著她的生命。
母親指著我問她,你知道這個人是誰嗎?
祖母答,不知道。
母親給了她一個很大的提示:是不是陳奉京?
祖母聽到我的名字並沒有特別的驚喜,神情始終木然,只是應了一聲:嗯。祖母的聲音很微弱。我也不清楚她是不是真的已經知道我是誰。
祖母的一生也相當坎坷。她的父親是一個國民黨,有兩個老婆,据我所知祖母是小老婆生的,後來給了大老婆作女兒。她的兩個母親,我小時候都見過,大母親活到了差不多一百嵗。小時候從鎮上回外祖母家要路過祖母的娘家門口,常能遇到祖母的大母親,我會問候她,她也會很高興地應我,露出幾只漂亮的假牙。說回到祖母的父親,他在國民黨打了敗仗後逃(或者說撤退)去了臺灣,把兩個老婆和全部兒女留在了鄉下。也就是說大概從1949年開始,祖母再沒有見過她的父親,這和失去父親沒什麽分別。後來她嫁給了我的祖父。她如何和祖父相識,我並不清楚。
再後來,我的祖父在城裏工作,和另一個女人好上了。在我父親9嵗的時候,祖父向祖母提出了離婚,祖父承諾會每月提供贍養費,而祖母不像古代的女性”一哭二閙三上吊”,也不像現代女性會提出諸多離婚的條件。就這樣,祖母居然乖乖地和祖父離婚了。後來理所當然的,祖父和另一個女人也有了兩個孩子,加上那個女人帶過來的一個孩子,總共就有三個。試想想,我的祖父在那個年代有沒有能力再向我的祖母和鄉下的另外三個孩子提供贍養費?再説那時候他還有個老母親呢。所以基本上可以這樣說,我的姑母、父親和叔叔是祖母一人拉扯到的,這多麽不容易。
在祖母和母親身上,我都看到了女性的光輝。
本來該到祖母享福的時間了。幾年前我父母借錢給叔叔在深圳買了套房子,祖母可以在那裏住;她幫忙帶大的外孫女(我表姐)去年大學畢業了,現在已有較穩定的收入,聽説準備今年10月份就要和她在大學相戀的男朋友擺喜酒了,看著自己的孫女結婚那應是多麽開心的事啊。可是她現在癱瘓了,康復幾率幾乎為零,更可能時日無多了。
在7月29號,也就是我回到鄉下的第三天,我開始肚子痛。我也病了。原因大概有兩個:1,暴雨成災,水質不好,給肚子裏帶去了細菌。這樣說是有理由的,因爲除了我,也有其他人相繼拉肚子。2,水土不服。這也是有理由的。今年春節回鄉,也無緣無故肚子痛拉肚子,一回來香港就馬上沒事,不是水土不服還能是什麽?
在我肚子痛前的那個晚餐,姑父給我和表哥倒了一小杯白酒,預祝我能考上好的大學。之後我肚子痛的幾天都再沒怎麽吃過東西,直到我離開。所以那一杯白酒成爲了我這次回鄉品嘗到的最後的美食。
[tag]回鄉[/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