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他們的媒人

貓結婚了,我沒想到的是對象竟是他。

我驚訝的是他們竟然能走到結婚的地步,請原諒我對他們的感情的低估。貓和我有共同的朋友,他和我也有共同的朋友,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們結婚了。正如我知道靜已結婚時她已挺著大肚子。當然,也沒有我非知道不可的理由。

靜和貓是姊妹。當年靜是臀叔的女友,貓是我的。如今,靜生的孩子不是臀叔的,和貓結婚的也不是我。當然,這些事和世上許多離別的故事本質上是一樣的,不值得大驚小怪。但是只有這些事情才能讓我醒覺,我們都不是以前的我們,就算仍然好傻好天真,程度也已有所不同。

這是我認識臀叔的第八年了。我是在認識了臀叔後三年才認識的貓。我和她很快走在一起,這件事回想起來我仍然覺得很荒謬,僅管這種荒謬的事經常在現代城市上演,甚至更荒謬的也有。簡單而言,我認識貓是因為臀叔,而貓認識他是因為我。當年我沒想到的是貓會愛上他並放棄了我。事實上,我並不知曉貓是先愛上他,還是先不愛我,但這都已經不重要。

老實說,那時我像個瘋子。當年小生說的話沒錯,很多年後再回頭看這件事,我一定會覺得自己很傻。我把那事告訴了臀叔,臀叔說幫我搞掂他。不過幸好事情沒有發生,臀叔大概也只是想讓我心理上好受一點。小可是我和他的朋友。小可調侃地說,你們打吧,我搬張凳子看,如果沒有傢伙,我提供酒瓶子。但最後小可很失望,因為她提供了酒瓶子,我們也沒有打成。那年暑假回到鄉下,我已把怨恨忘得一乾二淨。小可也來了幾天,來之前還提醒我們趕快動手。

我真正不高興的不是他搶走了貓,而是他們瞞著我。而貓當年給我的說法是,他們倆在一起時她已和我分手,她沒有責任告訴我。這又回到之前提到的那個問題,而真正的答案如何,已經不重要了。幾個月的時間,我恢復了過來,我回到鄉下又和他在一起喝酒,前年春節回鄉我甚至寄居在他的舊房子裡。只是,我再也沒有見過她。

我不太記得是哪位朋友問過我這樣的問題,我還恨貓嗎?我想想,應該是靜問的,就在去年吧,在沙田她挺著大肚子問我這個問題。老實說,我未曾恨過她,只是想不明白為甚麼。一個人失戀時最不應該想的問題就是為甚麼,那是一個迷宮,鑽進去就難以出來,鑽得太深還可能走上黃泉路。但是讓時間流逝,就會發現,迷宮根本不曾存在。失戀時想不明白的事應該放到很多年後再去看,就豁然開朗了。事實上,如果真要說恩怨,她也有理由恨我。我相信,我曾傷害過她。

那件事沒給我帶來太大的負面影響,反而通過面對種種未曾面對過的事我成長了,我更懂得用豁達的心態去看待感情。所以早戀是年輕人成長的機會,就算失戀,也不可怕。唯一的壞處是,我變得比以前兒戲。

幾天前,我祝福貓新婚。那時我不知道她的對象就是他。我仍然要衷心地祝福他們,如果給我封一個媒人紅包我會非常非常高興。有些人可能覺得我他媽在裝逼,但我現在能把當年的事情冷靜地寫下來,正是因為我已經放下。

多年之後,豆腐也一定會嫁人,那個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不會是我。為甚麼還有百分之零點一的可能?因為我相信月老也會有搭錯線的時候,百分之零點一屬於正常誤差,為了這麼一定點正常誤差發生的可能性,我必須對未來保持樂觀。但是如果那一天到了,我又會是何種心態?老子到時一定不能哭鼻子。

本文所寫是否像言情小說的情節?沒錯,這是小說,除了豆腐那一段。

陳牛
陳牛

陳牛,曾先後於《明報》、《端傳媒》、《香港01》任職,為《號外》、《就係香港》等媒體擔任特約記者、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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