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豬狗平等

有同學曾對我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實是一句廢話,也是一句謊言。我雖然不能完全認同,但也只能說,就這麽一句既廢又假的話,人類經歷了幾千年才想出來呀。從法官對吃狗者的判詞可以看出,不僅人類這種”低等動物”是不平等的,連諸如豬狗之類的”高等動物”也是有等級之分的。

裁判官說,”狗與人類是好朋友,人類對待狗隻的態度,也有異於其他動物”。但狗是不是人類的朋友究竟由誰說了算?由法官說了算,議員説了算,特首說了算,陳日君説了算,大衆説了算,還是每個人都可說了算?而其他動物是不是人類的朋友也究竟由誰説了算?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如果裁判官的一個朋友犯法了,那裁判官對待這位犯人的態度,應不應有異於其他犯人?

我總覺得,認爲”狗是人類的好朋友”的人實在單純得有些搞笑。在人類社會中,我們都知道不可能每個人都是我們的朋友。香港人似乎只知道世上有寵物狗,而不知道有一些兇猛的狗。也許有些人立即會說,兇猛的狗只是少數。那我就跟大家說普通的家狗。在農村,人們養狗並不是把它們當成寵物,也不是專門養來吃。這些狗對主人很忠誠,但對陌生人則很不友善,不分是非黑白,吠了再算。吠還是小事,頂多是嚇着了你。更可怕的是,它已經把你當成壞人,追著你咬。無辜被狗咬的事件,我可聼得不少。我尊重那些把狗視爲朋友的人,就好像我無法干預別人交朋友一樣,但總不能把這些感情加諸於他人身上吧,總不能要求全人類都要把狗當成朋友吧。就好比有些人沒有被中國共産黨咬過,並不代表他可以將中共當成”人類的朋友”,如果有人提出這種觀點,准被民主派咬死。

再一個問題是,朋友固然是不能殺來吃,那不是朋友就能殺來吃嗎?裁判官說,”狗可以不為報酬守護人類及其家人,甚至承擔拯救人類的工作,但你有見過豬和羊這樣做嗎?”裁判官真是一個浪漫主義者,陳某實在佩服。裁判官倒說說看,哪種動物為人類工作會向人類討報酬的?哪種動物曾經因爲薪酬太低、工時太長而罷工示威的?哪種動物曾經爲了更好的收入而跳槽的?裁判官倒說說看,人類有沒有給過機會讓豬羊也能”爲人民服務”?現在的貓狗寵物有多少真的會拯救人類?我只知道,貓變成寵物后,老鼠也不會捉了,甚至有被老鼠捉弄的可能;我也只知道,狗變成寵物后,看家的本領不見了,每天只會搖尾乞憐。這些寵物該殺嗎?

豬和羊因爲沒有”爲人民服務”,所以容許被吃掉。那在人類世界裏那麽多的廢物、廢柴、蛀蟲、人渣,能否容許被吃掉?那些罪大惡極的壞蛋,是不是更應該被扒光了皮來炸?認爲貓狗比豬羊高尚的看法,也實在荒謬可笑。豬和羊最終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變成人類餐桌上的佳肴,滿足了人類無窮無止的口慾,狗和貓卻因爲懂得討人歡心而保住了性命,究竟誰的犧牲比較大?那些認爲狗是好朋友的人,不妨試試分別用暴力對待狗和豬,看它們誰的反抗會大一點。豬,就算刀挂在了脖子上,也沒有咬過人類哪怕半口啊。

充滿”人道精神”的裁判官對”受害”的狗表示同情。難道豬被人殺來吃,其他動物的生命被人剝奪,就不是受害嗎?就不值得同情嗎?裁判官更痛心地指出,”該案不但奪去狗的性命,也傷害了狗的心靈。”裁判官什麽時候掌握了超自然的能力,能通狗的心靈了?就算能知魚之樂的莊子,也從沒發表過誰傷害了魚的心靈之類的言論。

裁判官還指出,”要重判各被告,才能安撫公眾對該案的不安及焦慮。”公衆的不安和焦慮,從何見得?如果狗真的是人類的朋友,那一個人躲著吃”朋友”和公開吃”朋友”,難道就有實質上的分別嗎?

這位裁判官,應該辭職改行當作家才對啊。當不成作家,也可以當慈善家嘛。

相關新聞:《「港有貓狗條例 沒有豬羊條例」 指狗隻異於其他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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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牛
陳牛

陳牛,曾先後於《明報》、《端傳媒》、《香港01》任職,為《號外》、《就係香港》等媒體擔任特約記者、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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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years ago

[…] 4,”如果吃狗是讓牠脫離苦海,那麼這名願入地獄的博客又會否將自己的親朋戚友吃下肚子裹腹?”這一句,顯然就是該名博客智商低下的表現。吃狗能否讓狗脫離苦海我不知道,因爲我不是狗,我沒有試過,我也更不知道”狗的心靈”會不會受到傷害。我說吃狗是幫它脫離苦海究竟為什麽意思,那還要靠各自的智慧去理解。不過我還是想問一問,做人好一點還是做狗好一點?我再次聲明,我是不會吃自己的朋友的,就算不是朋友我也未有充足的理由去吃他們。即使愛朋友,也各有愛朋友的方式。請先弄明白我的文意再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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