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事發生在我的鄉下。
在這個故事的開始,我獲得了某種超能力,但我無法解釋這是何種超能力。總之我靠著這種超能力進入了某項比賽的四強。要命的是,連那是一項甚麼比賽我也無法描述。在獲得了那種超能力之後,我感覺自己的智商也同時下降到白癡的程度,或許這是等價交換。那麼,交換一種超能力,需要付出多少智商呢?
那個比賽在鄉下那所中學的籃球場上進行。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那個比賽與籃球沒有關係。籃球場旁邊有一個池塘,池塘裡的魚主要靠旁邊的廁所供給過活,長得十分肥大,味道極為鮮美。這是我所知道的唯一吃屎吃尿可以長得如此出神入化的動物。我還可以肯定的是,那個比賽和池塘和魚也沒有關係。但是我想到了,我的超能力也許和廁所有關。
四強最後只剩下了我。但這並不是我贏得了比賽,而是其他三人都突然從高台摔下來,重傷。就這樣,我反倒成了嫌疑犯。他們受傷若真是我動了手腳所致,那就足以證明我有多麼白癡,而且可能是卑鄙小人發展史上最白癡的一個。誰做壞事會做到這麼明顯,以致令人直接懷疑到自己身上?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但前提是有一個身材火爆的美女出現在眼前。所以大多數情況下,群眾的眼睛是盲的。所以我遭到了唾棄,被千夫所指。
我逃出了賽場,正確而言,是那所學校。然後在另一個地方我目睹了一場槍戰。那個地方離學校並不遠,卻竟是兩個世界。這個故事裡,沒有任何一件事是能夠解釋的,包括這場槍戰。槍戰的雙方分別是軍隊和僵屍。我加入了這場槍戰,為消滅僵屍,做英雄的時機到了。我終於想清楚了,我的超能力與這些僵屍有關。
每當怪物出現,就會有超人;或者說每當超人出現,就會有怪物。這兩種描述雖然相似,卻很不相同。前者的超人是世界之福;後者的超人,卻是禍之根源。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哪一種。
槍戰的屋子,我再熟悉不過了,但當我走進那間殘破的屋子,我才發現這一切都那麼陌生。我來到了另一個空間,那裡應該是僵屍的巢穴。人類開始反攻了。而我成為了反攻先鋒隊的一員。我身上掛滿了武器,坐在裝甲車裡,向前開進。我不敢肯定當時我們是否高呼著「搶地盤」,但「搶娘們」肯定是沒可能的。因為能否啃得下殭屍的娘們是個大問題。
如前所述,我的身上掛滿了武器,狙擊槍、突擊機槍、散彈槍等等,一應俱全。但問題是,我是一個有超能力的人,要槍來何用?後來我發現身上還掛了一個鍵盤。這個鍵盤太重要了,原來我開槍還要靠這個鍵盤,而且操作方法似乎與CS完全一樣。裝甲車停在了僵屍堆裡,所謂的裝甲對僵屍而言卻薄如安全套。僵屍很快殺掉了先鋒隊的其他隊員,只剩下我。
又一次,只剩下我。但在這危機關頭,我發現不僅掛滿全身的武器用不了,連超能力也蕩然無存了。怪物還沒消滅,超人卻已不是超人。但是在這個故事裡,任何可能都會發生,而任何已發生的事都無法解釋。
我最後想到了一個絕招,按ESC鍵或者alt + ctrl + del鍵。故事到這裡該結束了。但故事通常都不會如此結束,所以,最後,鍵盤也壞掉了……
這個故事發生在我的鄉下,我的夢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