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文章得以登報好像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這件事有什麽值得高興的話,那就是可以讓更多人看到我的文字,而不是我可以在同學面前威風。要是我想顯顯威風都要靠文章上報,那我豈不是等到花兒都要謝了,因爲一年也沒一次。
我一直很有自知之明地認爲,那一篇文章能夠在報紙上露個小臉並不是它寫得好,而是正好切中時事,也就是霍英東之死。這世上有一些行業要靠別人死來賺錢,有一些人要靠別人死來揚名立萬。雖然不能揚名立萬,但那一次至少也是靠別人的死出了點小名,總覺得不是味兒。以後要是有機會,得到霍英東墳上拜一拜。我雖然自大,但不是盲目自大,因爲我知道別説整個中國,就算僅僅在香港也有不少人寫得比我好。
所以,那件事其實早就忘了。但上一個星期又有一位男同學上報了,使此事再一次被提起。女同學就對我說,你看你上報只是塊小地方,人家上報整張照片都擺在上面。
如你所知,我所在的學校是一所道教中學,應該是香港爲數不多要學太極拳的學校。那位男同學是多年的太極拳隊成員,由於這個緣故就這樣上報了。在我記憶裏,他應該不是第一次因爲太極拳上報了吧。
他,顯然要比我威風多了。但是,不要拿我和他比較,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