驟雨中的鬧市

幾天前寫下《不文,從文》一文,主要是對城大副學士的文學課程牢騷幾句--因為我知道我的看法不會改變它,文中也隨手帶出了對會考中文、文學的意見。螞蟻老師說了他的看法,因篇幅較長,我決定另寫一文進行回應。

我主張的並不是在題目上刁難學生,而是在設題時應給予學生更多的發揮空間。

以螞蟻提到的《驟雨中的鬧市景象》一題為例,難以置信的是這麼直白的題目還有審題困難。螞蟻說這道題令當年的會考哀鴻遍野,我覺得真正的問題在於學生缺乏觀察,他們不知道驟雨下的鬧市景象,也想像不出來。這樣的題目都會給高中生帶來審題困難,只有兩種可能:一,設題者辭不達意或言不由衷,雖然設了個題目叫《驟雨中的鬧市景象》,但其意願卻不是叫考生寫驟雨中的鬧市景象,而是要寫咒乳中的鬧事景象。二,考生有嚴重的讀寫障礙,根本不明白題意或明白題意而寫了別的東西出來。

至於《歸途》,對於一個高中生而言也不算難。僅從題目上理解,歸途可以是:學生回家的路上,和尚回廟的路上,趙薇回火星的路上,游子回鄉的路上,烏龜回龍宮的路上,芙蓉姐姐回青山的路上,曾蔭權在北京聽完訓話回港的路上(可於莫可欣回港的路上作一個對比),打靶歸來的路上,我們每個人回歸天堂的路上,諸如此類。這樣的題目都會造成大量考生的離題,只能說明我們的教育和考試真的很有問題。屬於教育方面的問題是,學生讀了這麼多年的中文,連「歸途」都不懂;而考試的問題則是,設了一個可以從多方面解讀的題目卻又在寫作要求上作種種局限--也可理解為是考評局自己也不懂「歸途」。只有在以上之問題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才算是刁難。如果學生應該做到卻做不到,那就不算刁難。

的確,作家也會寫父母親、同學鄰居,但他們不會一輩子都在寫這種題材。而當今的學生呢,可能從小學開始就一直在寫同樣的東西,一遇到其他題材就手足無措。於是最終我們只能拿作家也會寫父母親同學鄰居來自我安慰。

我讀中四時,老師有一次要求寫「我的鄰居」。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們學校層次比較低,每次作文前老師居然都列好大綱在黑板上。本來照著黑板上寫就可以了,但若如常言道寫作文要真情實意,那這篇文章我就寫不出來。因為我當時的鄰居是印度人,一年見不到五次,沒什麼觸動我的地方。如果我按實情寫出來,老師會接受這樣的文章嗎?而以前的鄰居我又已寫了多次,已被榨得血肉模糊。所以我乾脆就放開來想像,我寫我住在森林裡,鄰居是一只大象,它每天到中環上班……結果呢,老師不懷疑我有病我就已經很高興了。

也許題目並不是關鍵所在,關鍵在於其他限制。比如寫鄰居,你的鄰居就必須是地球人,以描寫手法為主,描寫他長得如何如何,然後加一兩件事表現他的性格。比如寫一件有意義的事,你必須用三分之二的篇幅記述這件事,然後用最後三分之一的篇幅評論或者抒情以點出此事如何之有意義。我讀中五時,學校請了一個所謂資深的會考作文教師,教的就是如何八股地作一篇會考作文出來。如果不是朱自清而是一位香港考生寫出了《背影》,拿給那位資深教師批改,估計就很難合格。《背影》一文,敘述和抒情比例不符,開頭結尾過長,真正描寫背影的篇幅過短不能突出主題,諸如此類。

陳某內心始終解不開的結就是本人會考作文居然只有E。當年我選的題目是《一件發人深省的事》,寫的是一位朋友誤殺他人的事,不會是這樣也離題吧?如果不是離題,還能是我錯字病句連篇?或者是我寫得不夠發人深省?香港人很奇怪的,看到人家東南亞大海嘯,不說出幾句「性福不是必然」就不叫發人深省;登上玉珠峰,不發幾句人生感悟就不叫發人深省;向世界出發,不流幾滴眼淚就不叫發人深省……像《背影》一文,朱自清就沒有直接抒發他和其父之間的情,屬於不合格的會考作文。

所以,由於題目的限制,會考作文基本上沒可能寫得很文學。如果會考文學不設作文的原因,是考生數量多並且多是被迫修讀的,那麼中文和文學分家的意義又何在?只是為了區分文科生和理科生?讀高考文學的又有多少不是被迫的呢?

說到題目上的刁難,反倒是中文科以外的學科非常常見。就我所見到的,歷史、中史科常常在某一個字眼上設下陷阱。當然,如果你做了近十年的past paper,對這些字眼接觸得多了,就會很快做出機械式的反應。

[tags]中文,文學,會考,寫作[/tags]

陳牛
陳牛

陳牛,曾先後於《明報》、《端傳媒》、《香港01》任職,為《號外》、《就係香港》等媒體擔任特約記者、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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