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編委會道歉了

城大這一屆的學生編委會原來也會道歉的,老朽能在有生之年見到,真是感動死了。

-----道歉原文開始分隔線-----

敬啟者:

編輯委員會道歉啟示

  編輯委員會(下稱「本會」)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收到了評議會財務委員會(下稱「財委」)主席鄧翔峰退回六四特刊採購報價書及採購訂單。由於當時學生會辦公室的辦公時間已過,本會未能在辦公時間內交待採購專員進行報價,而本會成員將於翌日前往台灣進行交流,為趕及在六四前辦妥採購過程,因此總編輯謝廷軒交待副總編輯黃銘浩代為簽署。其後副總編輯在文件上填上總編輯名字並交回文件。

  及後,評議會認為該簽署有問題,並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召開第二次非常會議,討論六四特刊採購報價書及採購訂單中的有關問題。在會議初期,總編輯及副總編輯為了掩飾過錯,故意隱瞞事實真相 ,並多次在會議上作出不誠實回答。總編輯最後承認錯誤,並交待事情始末,承認該簽署並非出自總編輯手筆。

  本會已非首次在處理採購報價書及採購訂單上出現問題,是次出現冒簽問題非為從中獲取個人利益,亦並非為繞過監察組織,唯今次實在難辭其咎。看見評議員鍥而不捨追查真相的態度,確實令我們感到內疚。反觀本會為學生會第四權監察組織,公信力理應為我們的基本操守,但這次卻因總編輯及副總編輯誠信出現問題,破壞了本會的公信力及辜負了基本會員對編輯委員會的信任。

本會謹此向所有基本會員及學生會所有組織,尤其是評議會,作出道歉。評議會貴為學生會一切立法及監察事宜之權力機構,本會絕對尊重評議會之決定。是次事件,總編輯及副總編輯絕對願意為此事情負上全責。除了作出此道歉外,本會會將此信直接呈交予評議會主席及財委主席。另外亦會張貼於民主牆、編輯委員會佈告欄、幹事會佈告欄及透過EBS作出公開道歉。

  為了加強編輯委員會及所製作刊物之公信力,我們希望未來朝著以下五點方向進行改進:

1. 現行之編輯委員會佈告版將加設意見區,讓基本會員自行在意見區對編輯委員會出版之刊物發表個人意見。該意見區之監察將由編輯委員會之各普選成員負責。任何張貼的意見必須附上全名及學生証號碼以作紀錄,否則將視作惡意塗鴉,會將之除下。另外,編輯委員會之網上版刊物亦會附設意見欄以收集基本會員之意見。

2. 編輯委員會將加強與各組織溝通,廣集學生會各組織成員之意見。

3. 為了直接讓基本會員能夠與編輯委員會有一個直接溝通的平台,對過往半年以內的事情反映其意見,編輯委員會將於九月舉行諮詢大會。大會的形式將會與學生會幹事會的諮詢大會形式相似。

4. 成立獨立小組處理有關採購報價事宜,確保採購工作能順利進行,並且不會影響刊物的出版進度。

5. 本會一直面對人手不足問題,為應付任內共十期刊物之出版,本會將加強招募人手之工作,並重整內部行政架構,確保莊員能各盡其職,避免不必要的錯失。

此致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全體基本會員

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屆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編輯委員會總編輯

謝廷軒

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屆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編輯委員會副總編輯

黃銘浩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

-----道歉原文結束分隔線-----

(注:顏色醒目顯示乃本人所加)

知錯能改是好事,大家都是年輕人,我並不是要咬住他們不放,只是看完這個道歉有話想說。既然有話要說,那就一定要說,不然會憋死。

1,冒簽已經是一個問題,居然還多次作不誠實回答,此等錯誤比港大學生會主席陳一諤所犯的言論不當還要嚴重。一諤兄已經被港大學生扳倒了,廷軒兄和銘浩兄怎可不引咎辭職?

2,編委會居然承認自己在採購上並不是第一次出現問題,難得誠實。這些問題請再詳細交代。

3,信中說出問題不是第一次,卻說只有這一次是難辭其咎,這大概是為強調自己這次認錯態度好吧。但我想問的是,難道其他問題就可以辭咎嗎?這屆編委會所犯之錯,包括這一次,諸君所知已至少三次,一次是失實報導,一次是史實低級錯誤--後來又用低級手法處理錯誤。中國人說數不過三,白骨精打三次就死,這屆編委會早就沒公信力了吧。幸好城大學生都很寬容,才讓這屆編委會有機會繼續犯錯。

4,信中對評議會歉意的強調,讓人感覺他們對所有的基本會員沒有足夠的誠意。特區政府犯錯向公眾道歉,不會加一句「尤其是立法會」吧。可以說我鑽牛角尖,但一個負責學生報刊出版的編委會寫出這等水平的道歉文字,該一死以謝天華了。

5,說回代簽的問題,總編在外,那緊急的簽署究竟該如何做?個人認為,副總編應該可以代簽,也有權代簽,但代簽不是代替簽署總編的名字,而是簽署副總編自己的名字。特首離港,代理特首應該也是有權代簽文件的,否則很多事情都要延誤了。就算副總編代簽還不夠,那總編在離港前至少可以向評議會說一聲或者遞交親筆信交代一下吧。總編交代不清是不負責,副總編胡亂代簽是胡塗愚蠢。

6,信中最後提到的五點改進,只是改進和會員間的溝通和他們做事的效率,跟加強公信力並無關係。所以,還是引咎辭職吧。當然他們也可以學董伯伯說:留任才是負責的表現。但董伯伯那麼慈祥可愛,那麼白髮蒼蒼,不是什麼人都學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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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牛
陳牛

陳牛,曾先後於《明報》、《端傳媒》、《香港01》任職,為《號外》、《就係香港》等媒體擔任特約記者、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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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 Ka
Ka Ka
Guest
13 years ago

陳牛~請問你是否城大的學生? 我看你的文筆幾好的,而且評論亦有道理~你會否有興趣為下屆編委會所出版的城大月報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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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years ago

[公牛擠奶] 城大編委會道歉了: 城大這一屆的學生編委會原來也會道歉的,老朽能在有生之年見到,真是感動死了。 -----道歉原文開始分隔線----- 敬啟者: 編輯委員會道歉啟示 編輯委員會(下稱「本會」)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 http://tinyurl.com/ny6g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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