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世衛助理總幹事Bruce Aylward,被港台節目《The Pulse》的記者問到有關台灣的問題

會問「蠢問題」 才是好記者

因為在《The Pulse》節目中的表現而備受非議時,製作《The Pulse》這檔節目的香港電台卻陷入了漩渦之中,在香港遭受政府官員、建制派及保守媒體的抨擊。政府和建制派說節目干犯了「一中」原則,保守媒體說記者問了naive的問題──而那篇文章竟是由一名記者執筆撰寫的。
萬家燈火

你提供戰爭,我提供觀眾

中國人說「寜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但在我看來,教人打仔和教人分妻都不對,別人家的事情最好不要輕易介入--中國人的毛病就是太愛管閒事,但往往又不是真的有能力管,說到底是愛看熱鬧。許多「熱心」的中國人愛管的,真的就僅僅限於「閒事」而已,事情一旦超出了打仔分妻的範疇,上升到正經事的層面,明哲保身的智慧就來了,就變成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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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殺手的興趣愛好

二戰時有兩個很重要的人物,一個愛抽菸喝酒,吃得肥腸大肚,還吸食過鴉片,另一個剛好相反,吃素不菸少酒。前者是邱吉爾,後者是希特拉。 本月22日在挪威發生的屠殺事件,已經有人於事後找到兇手Anders Behring Breivik的facebook,發現他的其中一個愛好是玩魔獸世界和使命召喚,並認為這項愛好或多或少導致了他的屠殺。 (點擊可看大圖) 誠然,一個人的興趣愛好,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此人的性格。但我們會說性格決定一個人的愛好,而不會說愛好決定一個人的性格。 對於一件冷血殺人事件,媒體在分析原因時最喜歡把焦點放在殺人者的興趣上,然後簡單粗暴地將此歸為構成殺人行為的主要因素。對於媒體來說,這樣做當然是最簡單的,也最符合大眾的思維方式--因為最不需要動腦子,但對於那個人,對於那一種興趣,甚或對於同樣有此興趣的人,是相當不公平的。 比如去年差不多時間的時候,香港也發生了一宗慘案,一個15歲少年用刀殺死了他的母親和妹妹。蘋果日報的報導就有這樣的描述: 據悉,簡愛看小說漫畫,尤其喜愛曾寫暴力驚慄小說的台灣網絡作家九把刀,以及日本漫畫家藤子不二雄,「呢個世界少啲人咪好啲囉」這話據悉源自藤子不二雄的漫畫。 蘋果日報簡單地把兇手的行為和他喜歡的作家及漫畫家聯繫起來,這種邏輯加上行文用字,看起來非常可笑。該記者不知從哪了解到兇手喜歡九把刀,卻又沒進一步了解他究竟讀過九把刀的哪些書,但是為了把兇手的行兇原因訴諸於其愛好,就用「曾寫暴力驚慄小說」來形容兇手喜歡的作家;然後又把「呢個世界少啲人咪好啲囉」這麼常見的話,非安在兇手喜歡的漫畫家藤子不二雄頭上不可。甚麼叫小學雞?這種邏輯就是小學雞。 當然,文字是傳達思想的工具,對人的蠱惑性尚可說大一點。但說到遊戲,大多數都是簡單純粹的感官享受,對人的影響也小很多。但是社會主流對電腦遊戲有一種固有的敵意,但凡兇手年齡在30歲以下的年輕人,媒體都會輕易地聯想到電腦遊戲。這次挪威的殺手芳齡32,也算是這個範圍內。 要知道,這次挪威屠殺的兇手,他的行為不是出於一時一刻的情緒,他的行為背後是有他的思想理念支撐的。他怎麼可能因為玩魔獸世界和使命召喚而去殺人?這讓兇手看到,他一定會說:這也太他媽侮辱我了吧! 魔獸世界是目前全球最受歡迎的網絡遊戲,沒有之一;使命召喚也是目前最受歡迎的電腦遊戲之一。兩者的玩家加起來有幾千萬之眾,這裡面有多少人成了殺人兇手或暴力分子?就算出了一兩個殺人兇手、暴力分子,那也只是說明他人格有缺陷,而更多的沒有成為殺手和兇徒的玩家,則可以說明玩這些遊戲是沒有問題的。 Breivik在拘捕後坦承作案,認為這次行動「殘忍但必要」;事發前的日記寫著「一旦決定攻擊,寧可殺過頭,也不要殺不足,以免無法達到最大震撼效果。」這不是一個在電腦遊戲影響下殺人的兇手會說出的話。 其實,從兇手Breivik的facebook還可以知道這個人同時還喜歡古典樂,喜歡閱讀、寫作、旅遊、健身等等。古典樂導致了屠殺,還是旅遊、健身導致了屠殺? 經科學家證明,和玩遊戲導致殺人的可能性比起來,聽劉子千《唸你》後殺人的可能性要高一千萬倍。

我嗓門不大,但我仍會說

「如果我的嗓門夠大夠響,也會很大聲的說:我很很很不喜歡民建聯。」這是林夕最近在蘋果日報的專欄裡說過的一句話,整句話除了標點還有28個字,幾日後全部出現在另一個專欄作家「健吾」的文章開頭裡。這叫甚麼?就叫鸚鵡學舌。 林夕那句話有甚麼好呢?沒什麼好,因為說不喜歡民建聯,嗓門不大也可以,尤其是有facebook的今天,連說也不用,加入group已經是一種響亮的表態。換成是我,用嗓門說那三個字實在嫌髒,我會用肛門,所以要是有人問我「喜歡民建聯嗎?」,我就放一個屁:不!聲音絕對響徹雲霄,而且有HIFI效果,多聲道立體聲。健吾把林夕那句話當成寶,我們不能怪他,因為我們也不會怪一隻鸚鵡。當然,我也不敢要求大家都用我那樣的方式,畢竟隨時放屁並且聲音宏亮並不是誰都能做到的事,需要一點天賦加上長期的訓練。 誰都知道,在媒體發達的今天,決定一個人聲音大小的,並不是長在人身上的大概剛好能塞進一條陽具的嗓門,而是發聲渠道。像林夕和健吾,都在媒體上有發聲的渠道,怎麼好意思說自己嗓門不夠大。他們在報紙上寫一個字的影響力,足以蓋過我們在街上大聲喊一百句。過分謙虛等於驕傲。林夕有資格驕傲,健吾則更像是裝逼。 「我也不喜歡民建聯」這種表態只是一種虛僞的開場白,就像那些罵人的文章總喜歡在開頭說自己對被罵對象也有喜歡之情云云。實在看不出健吾有多不喜歡民建聯,起碼他還肯提這三個字,但是他一說到另一個黨--社民連時連其黨名也不屑提,甚麼「某些政黨的主席」、「那位政黨的主席」。本來討論商台的問題,健吾卻花了不少筆墨指責社民連。文章的題目《我很很很不喜歡民建聯,但是……》,省略號後的欲言又止,依我看,他想說的其實就是「但是我更討厭社民連」。「但是」前面的那半句話未必是真心話,後面的半句卻一定是心聲。 健吾為商台作出的辯解一點獨特的看法也沒有,無非又是見錢眼開沒有錯,把商業利益說成是一個商業機構唯一的追求。這種看法有一個重大的錯誤,就是沒有理解「見錢眼開」一詞的含意。「見錢眼開」不僅是喜歡錢,而且是眼中只有錢,甚麼都是錢說了算,為了錢甚麼也可以不要。喜歡錢絕對不是問題,但是為了錢而放棄尊嚴獻出菊花並且還要愛上被錢牽著鼻子走的感覺,就真的是滿身銅臭味臭得要命了。而且,無論怎麼說,公信力對於一家媒體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無形財產,沒有了公信力的媒體就等如是沒有雞雞的男人,但是就算沒有也要裝得像有一點嘛。 其實市民不僅對商台會有意見,對TVB、ATV同樣有。大氣電波和免費電視牌照都是公共稀缺資源,所以對獲得這些東西的機構有所要求是理所當然的事,從健吾等人為商台作的辯駁看到的卻是,原來我們有所要求是錯的。反對商台賣節目給政黨說成是眼紅別人有錢,這更是狗屁不通,不過這狗屁從健吾口中出來,也就通了。 當健吾之流把錢說成是社會最高準則的時候,其實是忽略了一個更高的準則:公平。一個社會需要憂慮的不在於拜金主義盛行,而是毫無公平可言;如果錢可以干預公平,那麼錢就是邪惡的。當然,公平也可以不要的,只是變成中國現在那樣罷了,如果不介意的話。在得知商台賣節目給民建聯之後,公民黨余若薇說:「當日商台因為我要組公民黨,不讓我做節目主持,今日讓政黨買時段做主持,時間真的變了。」如果套用健吾的看法,難道余若薇也是在眼紅民建聯有錢?把社民連當成窮黨,這是健吾無知。事實上,民建聯買節目的60萬在香港能算是有錢嗎,放個屁都不見了。大概只有一些窮酸文人看到這樣一筆錢才會如此煞有介事。 但是商台,怎麼說也不至於窮得要賣身為奴吧? [tags]商台,媒體[/tags]

春宵一刻值千金

一直以來我深明一個道理:做人要有底褲,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底線--以我的年紀,前半句可以說,後半句卻不適合,因為我太年輕,說出這樣的話給人一種以嫩賣老的感覺。但是對於近日的商台風波,我又確實想這樣對黃永說。 我以為,眾多職業中,賣身很難是一種愛好,多數是逼不得已。所以若非逼不得已,一個賣藝的人總不至於選擇賣身。對於把春宵時段整整四個小時賣給民建聯,商台創作總監黃永在他主持的節目中辯解說,這種做法和賣廣告時段給劉慧卿並無分別。我聽了,覺得該節目有改名字的必要,改成「在晴朗的一天亂噏」就名正言順了。賣廣告時段給政黨和賣節目給政黨,這兩者之間的分別,我認為比賣藝和賣身的分別還要大。 如果我們說商台被玷汙了,那就是我們的錯,畢竟這是兩情相悅的。但黃永說節目依然是編輯自主,就如妓女/男妓逢客便說自己仍是處子之身一樣。不同的是,驗證商台在做「十八仝人下天山」時是否保持編輯自主,絕對不需要脫褲子,只需要問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不是收了民建聯的「肉金」,主持還會是民建聯的那幾個人嗎? 見錢眼開不是問題,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像商台的作法,就不僅是上面的眼開,下面的眼也開了,那隻眼我們通常稱之為屁眼,眾所周知的是屁眼對黃金天生有好感。屁眼原來的作用主要是出,後來又增加了入的用法,據說也不錯。商台的見錢「眼」開,就是拿其屁眼作入的用途。整件事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描述:商台被民建聯爆菊花了,但商台是自願的。當然商台也可以學鳴人說:這就是我的忍道。我粵語不好,常常說成「這就是我的陰道」。 我之所以鄙視商台,並不是因為它喜歡被爆菊花--喜歡被爆菊花應該當作一種自由;而是因為它把自己賣身的行為說成是賣藝,他說自己不是被嫖而是在援交--並且鄭重地解釋說援交和被嫖很不同,因為援交是有愛的。 商業社會,只要不犯法,甚麼都可以拿來賣,鹹鴨蛋可賣,貞操也可賣,但我認為至少有以下幾種物品是絕不能標價的:友情、愛情、自由、尊嚴和靈魂。商台賣的只是一個節目嗎? [tags]商台,民建聯,媒體[/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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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國作協想出一萬個存在的理由

中國作家協會的圈養作家是很有趣的一個群體,寫的書沒人討論,開個會倒引起了轟動。事情是這樣的:3月尾至4月初,中國作協在重慶五星級基索菲特大酒店開會,當地媒體《重慶時報》出了一篇以〈作家團:先訂了總統套房 張信哲:只好住普通套房〉為題的報導,網上議論紛紛,結果記者遭解聘,報社另外幾位職員也受到處分,11號《重慶時報》還在頭版登了致歉信。 我們身在香港,當然沒有足夠的政治智慧可以了解作協究竟有多厲害,但是《重慶時報》作為一家大陸的媒體,就不應該沒有這種政治覺悟--怎麼能真的把作協當成做鞋的來看呢!《重慶時報》以為大家都是寫字的,在黨的領導下都是閹人,都要敞開菊花讓黨弄一弄,因此以為可以對作協下手,但他們沒想到閹人也有等級之分,比如有些事情《人民日報》就可以揭露,《重慶時報》這種地方報就不可以;有些人CCTV就可以批判,《重慶時報》這種地方媒體就不可以。作協是國家機關,裡面養著的都是特級閹人,他們的菊花也是專供給國家領導的,《重慶時報》批評他們就是越權了,與報導屬不屬實沒有關係。 看看這群寫字的人怎樣回應其實很有趣。 對於《重慶時報》的報導,作協拿出酒店開出的一紙文字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這一舉動說明作協真是夠天真的,難怪他們寫出來的都是「童話」。這個加上「會議期間」的說法也可堪玩味,令人想到難道是開會前或開會後就有?對比這張證明和作協自己的聲明上的日期也很有趣,證明上只提到全委會是3月31日至4月4日,但聲明裡卻有兩個會,主席團會和全委會,日期是3月30日至4月2日,到底怎麼回事? 作協的聲明裡還有其他有趣的東西。聲明上面說「沒有安排所謂2000多元一桌的宴席,全體與會人員用的是酒店平日標准的自助餐」,但是並沒有提到自助餐的價錢。2000多元一桌的宴席算不上奢華,以十個閹人一桌算,每人消費也才200元,五星級酒店的自助餐不止這個價錢吧。所以,一群以文字為生的作家寫出這種越描越黑的聲明,連用文字自辯的能力都沒有,寫作水平能高到哪裡去? 最好笑的還是最後一段: 新聞真實是新聞的生命。黨和人民把新聞報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交給媒體及其從業人員,媒體、新聞工作者理應為社會提供真實的信息,而不能用嚴重失實的假新聞蒙騙公眾,誤導輿論。有關媒體及其記者要珍惜自己手中的筆,珍惜自己寫下的文字,珍惜中國新聞工作者的光榮稱號。 這是反諷自己嗎?都是黨的喉舌,都是以說謊作為生命的本錢,作協怎麼好意思這樣說自己的同類呢?如果作協和記者有什麼分別,那就是記者只是在掌權者拉野屎的時候用紙給掌權者擦擦屁股,而「作家」們卻是可以直接用自己的舌頭舔掌權者的屁眼的--不僅是不要臉,簡直不要命,誰知道領導拉出的屎有沒有毒呢。 再來看看作協副主席陳忠實的回應。這人的名字起的真不錯,還真的很忠實,說「重慶會議只是作協正常例會,作協每屆會議待遇都比較好。」這是在回應《重慶時報》的報導並無弄虛作假,還是說《重慶時報》其實低估了會議的花銷?陳忠實還主動爆料是「重慶市政府向作協提出申請希望例會到重慶市舉辦」。原來作協例會還可以由地方政府申請舉辦的。我幫作協澄清一下,大家罵作協揮霍國家納稅人的錢應該是罵錯了,既然是重慶市政府請作協來開會,那開會的所有花銷也理所當然是由重慶市政府請客,所以揮霍的是重慶納稅人的錢。 再來看看《重慶時報》的道歉信。這封道歉信弔詭的是:道歉的對象作協反倒顯得更加邪惡了--成了老虎摸不得的屁股。道歉信中提出將來會「堅持”政治家辦報”原則」,會「不斷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職業精神職業道德的”三項學習教育活動”,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採編隊伍」,這顯然不是說給作協那幫人聽的,是說給薄書記聽的吧。倒數第二段依我看寫得非常好,可以作為通稿寫作的教材: 今後,我們將大力宣傳中國作協及作家們以優秀作品反映現實、謳歌時代,豐富廣大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的巨大努力;大力宣傳作家們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進行創作,勇于擔當社會與人文責任的感人事跡;大力宣傳中國作協為弘揚優秀民族文化、展示當代中國風採、推動我國文學事業繁榮發展做出的積極貢獻,以實際行動為中國作協和作家們的辛勤勞動、豐碩成果鼓與呼。 作協主席鐵凝當然也有回應,前面不說是因為要放到最後作為壓軸。鐵凝說的簡直比唱的還好聽,歌裡面最多也就是「一千個傷心的理由」,而鐵凝卻說作協有一萬個存在的理由,整整十倍呀。有云「文人多大話」,我不認同,我決定為中國作協想出一萬個存在的理由: 一,作協的存在說明天朝不僅有每帖收五毛的草根五毛黨,還有開個會要住五星級的精英五毛黨,體現天朝制度的優越性。 二,五毛黨是國家的支住,而作協則是五毛黨的精神支柱。加入作協是每個五毛黨的夢想,人不能是沒有夢想的行屍走肉,連五毛黨也是。有位偉人說得對:不想加入作協的五毛黨不是好作家。沒有作協,就沒有五毛黨,國將不國。 三,就算從負面的角度看,作協至少也有供批判的作用。比如,人大代表開會更揮霍,官員開會更揮霍,但是這些都是絕對不能批評的,通過批判作協可以轉移人民對政府的不滿,有益於穩定政權。 下略。(歡迎續寫) 我還有句真心話想對《重慶時報》說:道歉有用,那還要警察幹嘛? [tags]中國作協,媒體,重慶時報[/tags]

閭丘氏邏輯

6號那天,旺角又有人潑了鏹水,閭丘露薇老師很快就在twitter上對此事發表了看法: 當年香港媒體報道長洲燒炭自殺,結果那年用這個方法自殺的個案激增,香港電子媒體有不成文的規矩,不報道自殺。旺角高空投擲腐蝕液體的人還沒有找到,已經有人效仿,旺角吵架動手,向對方潑硫酸,殃及無辜路人。不知是否又是受媒體之前報道的影響? 閭丘老師的意思是:媒體的影響力巨大,對負面事件的報導會催生更多的負面事件。我覺得這種看法很有問題。如果媒體報導的負面事件都會導致別人效仿,那是不是從此媒體都不要報導負面事件了?從此社會就一片安祥了?媒體報導和自殺激增可能有一定的關係,但將媒體報導和自殺激增簡單聯繫起來,會讓人忽略自殺背後更重要更真實的原因。 由於不知閭丘老師所說的「當年」究竟哪一年,也就無從知道「當年」香港媒體如何報導燒炭自殺,以及「當年」燒炭自殺的個案如何激增,更無從研究兩者的關係。但是可以研究的是,香港電子媒體是否有不報導自殺的不成文規矩--香港的媒體人大概可以對此作答,但閭丘露薇所在的鳳凰衛視可不能算是香港媒體,鳳凰衛視如此國際化關心的都是大事,對自殺的新聞自然是瞧不上眼。本人不是媒體人,而且一向孤陋寡聞,對此不成文規定是未曾耳聞,但是我想,同樣是媒體,電子媒體有導人自殺的效果,平面媒體也應該有,那為何強調電子媒體有此不成文規矩?難道平面媒體就比較缺德?就算電子媒體守住了這條「不成文的規矩」,也還有很多人會看到報紙上的報導,看完也應該會跑去自殺吧? 值得思考的是如何處理自殺的新聞,而不是簡單地以不報導處之。不報導反而是一種消極的態度,生命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社會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思考。 閭丘老師認為6號發生的潑鏹水事件是對之前幾宗高空潑鏹水的效仿,這顯然並不對。在方式上就有很大不同,一個是從高空往下潑,一個是面對面潑。前者對後者並無借鑑的意義,因為前者的主要特點是隱祕性,目標是樓下每一個過客,在狂徒看來也就沒有所謂「無辜途人」,後者卻是面對面的,有確定的尋仇目標。潑鏹水的復仇方法其實早在鏹水狂徒之前已有之,根本談不上仿效,要說仿效那也該把仿效的對象追溯到更早之前。 希望閭丘露薇老師不要再犯這樣的錯誤,讓我們這些粉絲傷心。 [tags]媒體,自殺[/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