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視丈夫為大奸大惡之徒,這樣可以保持良好關係,以便將來較容易修補感情。
2. 不大吵大鬧,特別在兒女面前,不但可保持父親的尊嚴,還可避免兒女與他敵對,逼使他將來不能再融入家庭。
3. 不跟蹤他,因為知得愈多,對自己愈殘忍。亦不要在他與第三者約會的地方大鬧,一方面保留他的面子,另方面亦避免自己成為潑婦,間接有助第三者顯得高貴。
4. 不做校長,整天以仁義道德去教訓他,就算復合,丈夫也會感到不能與聖人同居。最重要的是找專業輔導,以及理智地活下去,照顧家庭,培育平和的心境,等待上天眷顧你,喚醒你的丈夫,或使第三者因種種理由而離他去。
–《明報》2006-12-13,吳穎英
以上數條,除了「不跟蹤他」之外,小混的母親全犯了。跟不跟蹤只是表面功夫,不疑神疑鬼才最重要。小混的母親不看報,小混的父親看報,但只看馬經。這個家庭就是這樣。
我讀通識,讀到香港教育及人際關系部分,覺得最應該讀通識的是我們的訓導主任;讀到人際關系部分,又覺得最應該讀通識的是我們的父母。
長輩常對孩子說,你們未做父母,不知父母苦心;等你們也做父母了,你們也會一樣。他們是經驗至上者,從不認為他們的經驗會出錯,而且認定了孩子若與他們的經驗不符,必定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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