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李廣田的《花潮》嗎?圓通山多美啊,但是同樣在這個圓通山,昨天發生了一件很不美的事:有一個6歲女孩被老虎咬死了。
老虎不是野老虎,圓通山上也沒有野老虎。老虎是圓通山動物園里關著的老虎。那它是怎麼咬死小女孩的?難不成真如小混所言,動物園給炸了?絕非如此。是小女孩進去籠子裡給咬死的。那小女孩為甚麼可以進老虎籠?因為游客都可以進去和老虎合照,這是動物園安排的吸引游客的一種手段。
輪到小女孩進去與老虎拍照,當那閃光燈一閃,老虎受驚了……我們的老祖宗早就說過了,別與虎謀皮。顯然,老祖宗這句話也包含”別與虎合照”的意思。
想起《顛佬正傳》里的一幕,梁朝偉飾演的神經病因為記者的閃光燈而受驚,砍死了幫他的社工。閃光燈不是誰都喜歡的,有時候足以成為殺人的武器。閃光燈也不是所有動物都可以理解的。人類以前懼怕閃電,因為不知道閃電是什麼。中國人以前也懼怕過閃光燈,以為靈魂會被閃走。你說,老虎怎麼看這突然從某個人類手中的玩意閃出來的光?
據說,這事情正在調查之中。我認為,這件事無論怎麼調查,都不可能是老虎的錯。以這麼一條年幼的生命作為代價,我們可以得到什麼教訓?